王志勤
简历:现年56岁,大学文化,原任郑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任郑州市人大代表。
1996年到1999年,他共收受个体户30万元现金。2000年3月到2001年11月,不经领导班子研究,他以对外开展业务、工作需要花钱为由,直接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高销售费用标准,分13次贪污公款63万元。
2007年8月26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现在豫西监狱服刑改造。
警示录
不合法的钱一分也不要拿
“从一个副厅级干部变成罪犯,仿佛从天堂坠入地狱。”王志勤说,他之所以犯罪,刨根问底就是为了一个“钱”字。他说,不合法的事情一件也不要做,不合法的钱一分也不要拿。
现状
身患7种病幸免于难
进看守所后,他的老父亲悲伤去世。“没能和父亲见上最后一面,我深感大为不孝。”王志勤说,他听说噩耗后,胃病、心脏病等7种病一起发作。幸运的是,在干警的帮助下,他被及时送到医院抢救,捡回一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