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言赔偿须召开听证会
对于市民关心的赔偿问题,昆明市人大代表王惠萍、尹晓华表示,防盗笼过去发挥的作用是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防盗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防盗笼已成为安全隐患,并严重有碍市容观瞻,所以整治工作很有必要。
“补偿标准要合理,当时为装防盗笼,有的人家花了数千元,现在改造,应该如何补偿、标准应如何制定,是很多百姓所关心的。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获得更多百姓的支持和理解。”云南大学教授熊思远说,虽然外挑式设施多属于挤占公共空间的行为,但对于普通百姓,政府要充分考虑到历史原因,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的确定可召开听证会来听取民声,调动起民众的积极性,让更多的民众参与进来。
熊思远建议,从城市发展的长远角度考虑,有关部门还应制定地方性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使今后的行政审批、管理有法可依,避免出现因事前的政府管理缺失带来的“事后补救”,使工作陷于被动。
昆明一位知名律师指出:“创卫”是为了让群众的生存环境达到一个新的高度,让所有居住者生活得更健康,心情更舒畅。拆除防盗笼是为了市容整洁,街巷美观,但拆除工作不能搞“一刀切”,强势推进。因为安装防盗笼的住宅大多是老旧住宅,多数居民收入不高,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弱势群体。
即使对公务人员也不能这样,该律师认为:“安装或拆除防盗笼是公务人员的个人行为,与工作无关,昆明市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强势推进,剥夺了公务人员获得赔偿的权利,这种做法是极其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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