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
是否过失要有专业认定
故宫对事故责任人的处分是重是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行政法专家沈岿指出,问题的关键在于对“过失”的认定。
沈岿表示,事业单位的处罚可以参照行政机关行政法的有关规定,但必须有文保行业内部的专业认定。因为关键问题在于依照文保行业内部的认知,有关人员是否尽到了这个行业普遍认为的合理注意的义务,如果尽到了,就是较小的过失,处分相对要轻。如果别人都能够在尽到义务之后避免事故的发生,偏偏他出了这个事故,那就是严重过失,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沈岿说,此次事故的发生是机器和人的因素结合在一起引起的,因此必须由专业人员判断这种事故是否能够避免,是否存在主观过错,程度怎样。仅凭目前公开的信息不足以判定是轻是重。
过失损毁文物罪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4条
微言大义
严肃点,故宫博物院!1.国家一级文物被损如不是经常发生而是罕见,院长必须要向公众道歉,不能千呼万唤不出来;2.不能编织说法,什么保护青年人之类为20多天“保密”开脱,说清楚为何不公开!3.短短几十天,从文物被盗到锦旗错字,从天价会所到损毁文物,故宫,你们到底要干什么?吁请主管部门管管故宫!
王旭明(教育部前发言人)
故宫哥窑宝贝损坏事故,只能说明:一是故宫里这样的宝贝太多了,而现在守着这些宝贝的人其实并不亲爱它们。如真心爱者,动它时候,难道不会战战兢兢?二是充分说明,故宫这是个国营单位,以一个单位的粗率管理来保护这么多珍贵文物,管理方式不解决,问题只能层出不穷。
朱伟(三联生活周刊主编)
摘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