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孕妇赴港生子”多年来仿佛是地下涌动的一股暗流,不事张扬却源源不断。2月1日,香港《苹果日报》上一则标题为“香港人,忍够了”的大幅广告,将这股暗流突然裹挟到地面。几天之内,香港与内地之间对于“该不该赴港生子”等一系列话题的争论迅速白热化,甚至发生个别极端香港人包围内地游客高唱“蝗虫歌”的事件,恰逢龙年生子高峰,不仅私立医院床位费上涨,位于利益链上的中介收费更是水涨船高,同时令十几万“双非“(夫妻双方均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儿童背后潜伏的冲突正式浮出水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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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生孩子,孩子就能拿到香港户口,法律的依据来源于2001年7月的“庄丰源案”。庄丰源小朋友,1997年9月在香港出生,父母都是内地人,拿双城证赴港探亲期间生下了他,一直由拥有香港居留权的祖父照顾。当时香港政府入境处根据《入境条例》,“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若要成为永久性居民,则在其出生时或以后任何时间,其父母的任何一方必须已在香港定居或已享有香港居留权”为由,要将庄丰源遣返回内地。对此,庄丰源的祖父提起了诉讼。根据《香港特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可判定为香港永久性居民”,2001年,香港高等法院和香港终审法院相继裁定庄丰源胜诉,不论其父母是否已在港定居,在香港出生的中国籍子女都享有居港权。此案例为内地孕妇在香港生子打开了大门。 因为香港适用的是判例法,故而此案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香港的法官们没有想到,“庄丰源案”的判决结果,很快掀起了一股“内孕港生”的热潮。【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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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广东居民庄氏夫妇,来港旅游省亲期间产子,儿子庄丰源被遣返,香港公民党聘请律师代为出头打官司,结果,香港终审法院大法官征引《基本法》第24条条款判其胜,公民党此举,也为之后的“双非”赴港生子埋下隐患。 | 香港统计处统计的数据显示,香港本地人生儿童近10年来出生数目基本维持平稳,而配偶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内地孕妇在港生育的婴儿则从2001年的620名飙升至2010年的32653名,飙升超过50倍。 | 内地孕妇涌入香港分娩对香港妇产科服务形成了压力,香港首次提出要研究限制孕妇来港产子的方法。与美国、加拿大一样,“出生地原则”同样适用于香港,即只要是在当地出生的孩子,就拥有香港居民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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