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衢州市农科所所长汪惠芳说,我国农业保险产品少,保险覆盖面远远不能适应农业发展要求。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要求与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之间存在矛盾,保险公司难以在低保费、高赔付之间寻求平衡,从而降低了农业险种的投入和经营程度。另外,农业保险低补偿与农业产业高风险之间以及农业保险高成本与农户家庭低收入之间存在矛盾,这些都大大降低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为此,她建议,加大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政府要在农业保险特别是农业政策性保险方面做好立法,推出农业风险基金,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补贴力度,逐步把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提高到占当年农业增加值的一定水平,以后逐年适当提高补贴比例;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建立农业风险巨灾补偿基金,同时构建对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和农业巨灾风险承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