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3月5日讯 记者陈东升全国人大代表、工商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金颖颖今天在浙江省代表团驻地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建议充分利用以微博等新兴网络平台,促进司法公开。
金颖颖说,随着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兴网络平台的不断发展壮大,普通民众获取信息、表达看法、交流观点、批评监督的渠道得以极大扩展,近期发生的一系列重大新闻事件背后都能发现微博及其代表的网民的参与。微博作为一种新的传播平台,其传播的时效、范围都是传统媒体所无法比拟的。该等网络媒体的兴起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也为司法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金颖颖认为,各级法院通过开通微博,作为传统宣传途径的有益补充,可以用极其低廉的成本较好地实现以下目的:首先是建立与普通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对近期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公众分享对法律问题的观点和见解;其次是通过微博接受外部监督,树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形象;此外,各级法院通过在微博上实时发布信息,做到在重大问题上不缺位,在关键时刻不失语,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损害司法权威等不良影响。
金颖颖说,目前整体来看,全国法院开通微博的数量仍十分有限,且大都属于自发性的分散状态,缺乏统一的规范,且以基层法院为主,其影响力、权威性相对较弱;各地法院微博发布的内容以院领导讲话、工作动态、本院案例等内容为主,自我宣传色彩较浓,交流互动氛围不强;多数法院微博内容采用官方化、专业化语言,对普通群众而言可读性、实用性不强,导致评论、转发率较低,未充分起到相应的宣传作用。
为此,金颖颖建议最高院采取以下措施,逐步推广微博在各级法院宣传工作中的运用,并使其发挥更大的功能:一是鼓励各级法院法官了解熟悉微博功能。目前全国大多数法院尚未开通微博,导致一些重大舆情在微博上迅速传播时,法院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建议鼓励各级法院结合自身实际适当开展对新兴网络宣传平台的研究,把握先机。二是对于已经开通微博的法院,要巧设议题,多发布普通群众关注的内容。各级法院应多发布涉及民生方面的法制议题的内容,也可就一些社会热点话题从法律角度予以适度阐释与回应,及时引导舆论采取理性的方式解读事件,为普通群众在纷杂的观点中提供权威的信息,消除疑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善于互动,增强语言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各级法院应利用微博的有利资源,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信息的需求,适度发布与法制相关的社会话题,聆听普通民众的声音,并通过设置“微博投票”、“小问卷”等形式,充分收集群众的观点、呼声,了解社情民意。此外,微博内容应适当减少官方辞令,增加亲民话语,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翻译”各类艰深晦涩的法言法语,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法院微博的信息交流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