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 “当前,我国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明显低于耕地等其他土地类型,这导致一些建设项目有意选择占用林地。”长期关注林业发展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张北县张北镇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袁妙枝说,特别是国家对耕地实行最严格管理政策以来,一些地方未批先占、违法审批、违法占用林地现象突出,应加大林地监测投入力度,多措并举遏制毁林占地多发趋势。
国务院明确要求,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201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实施了《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这是我国首个中长期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国家“十二五”规划也首次确定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森林蓄积量达到143亿立方米的约束性指标。
袁妙枝说,近年来,全国毁林开垦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大规模毁林开垦现象基本上得到遏制,但农林混居地区毁林开垦现象仍十分普遍。一些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法治观念淡薄,为侵占的林地颁发土地证、土地承包经营证、草原证等权属证书,有些地方政府甚至以“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为名,支持毁林开垦。
统计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发生非法占用林地行政案件6.84万起,查处非法占用林地刑事案件3325起,收回林地16935公顷。2011年,国家林业局对全国120个县占用征收林地开展检查,共查出违法占用林地项目380项,面积1012公顷;毁林开垦118起,面积192公顷。
袁妙枝建议,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林地流失,有效收复和恢复损毁林地。应强化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等约束性指标考核评价,推进林地监管方式转变,实现全国林地“一张图”,中央和地方监测工作“一盘棋”、森林资源“一套数”,全面提升资源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对生态地位极为重要和生态极为脆弱地区林地,加大现有森林保护培育资金投入,防止毁林和森林退化;对退化林地修复、宜林地造林的,应按恢复难度给予财政直补。
“国家应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实现林地分级管理和森林面积占补平衡,并完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办法,根据项目性质、林地区位和用途,制定不同的森林植被恢复征收标准,提高经营性项目、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促进建设项目科学、节约用地。”袁妙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