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报道
·浙江省政协举行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
·浙江省委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
·要留住人更需要留住心 代表委员建言破...
·我省全国政协委员今日返杭 圆满完成大...
·这是当代雷锋精神 全国人大代表赞田思...
·齐奇:破产不难听而是调整手段 民间借...
·人大代表热议两院报告:企业破产、产...
·全国政协委员高天乐:让制售“毒食”...
两会天天报
·【两会天天报】第十期:十一届全国人...
·【两会天天报】第八期:浙江人大代表...
·【两会天天报】第六期:浙江代表委员...
·【两会天天报】第四期:宗庆后与网友...
·【两会天天报】第三期:吴邦国与浙江...
·【两会天天报】第二期:习近平寄语浙江
代表委员面对面
·代表委员建言破解招工难
·这是当代雷锋精神 全国人大代表赞田思...
·宗庆后谈“首富”:生活的幸福度还不...
·六位浙江代表答中外记者问 房价调控得...
·齐奇批银行妨害调查 建议畅通账户信息...
·“周董”代表两次登录浙江微博 网聊民...
·做人作画都需爱心善心和真心 何水法畅...
·人大代表方青:把“感动中国”故事编...
两会花絮
历年两会
·2011年全国两会
·2010年全国两会
·2009年全国两会
·2008年全国两会
·2007年全国两会
·2006年全国两会
·2005年全国两会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2012全国两会 > 最新消息 正文
刑诉法修改:贪官外逃面临“人财两空”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 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腐败案件、恐怖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或者死亡后,其犯罪所得巨额财产长期无法追缴的情况。

  对此,8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在“特别程序”一章中,专门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并设置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的程序和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指出,这一程序的设置,有利于严厉惩治腐败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挽回国家损失,消除犯罪的经济条件,并与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有关反恐怖问题的决议的要求相衔接。由于我国不允许缺席审判,因此,当犯罪嫌疑人逃匿或者死亡而无法到案时,诉讼程序就无法启动,使得犯罪分子的财产长期无法得到追缴。

  “不定罪的财产没收程序,是一个特别程序,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到案,又能追缴其犯罪所得的问题。”陈卫东说,由于这些财产是犯罪行为所得,因此对这些财产的追缴必须通过刑事诉讼程序。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相关稿件
·浙江代表共话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人权·公正·和谐
·人大法工委:台胞涉犯罪适用刑诉法通知家属规定
·刑诉法修改:贪官外逃面临“人财两空”
·突出保障人权 彰显法治进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