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星期五)下午3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三)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我们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着重加强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常委会将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一个多月共收到意见23万多条,同时书面征求各地方、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意见,还专门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直接听取公众代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尤其是社会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审议,并与国务院反复协调,对草案作出新的重要修改,上调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降低了工薪所得第一级税率。
二是更加注重法律体系的科学和谐统一。社会保险法和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后,常委会及时对煤炭法、建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个别条款作出修改,解决了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衔接的问题。行政强制法出台后,我们要求有关方面抓紧对现行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专项清理。国务院和各地方高度重视、专项部署,到去年底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是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选择科学技术进步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开展立法后评估,重点就有关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机制,以及农机跨区域作业服务、农机购置补贴、农机燃油补贴等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法律执行的有效性作出客观评价。常委会审议了相关报告,要求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经常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