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繁忙、早出晚归的张先生,在北京市宣武区依莲轩小区住了两年多,按时交纳各种费用,安分守己过日子。他万没想到,2005年10月一天晚上回家时,他和许多业主一起都被拦在了小区门口——由于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把每月的地下停车费一下子由400多元提高到680元,而业主们却不能认同,物业公司干脆将他们的车拒之门外。
从那天起至今的一年来,这个小区的大多数车辆只好停在门前的马路上,小区内再也无法平静。
北京市海淀区美丽园成立业委会后发现物业服务中的诸多问题,包括收取一些不该收的费用,于是通过诉讼方式,打赢了要求物业公司降低物业费的官司。然而,他们还没来得及庆幸自己的胜利,前不久又陷入了物业公司突然撤走,小区停水停电,业主生活一片混乱的困境。最终,这个不负责任的物业公司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
如今,无论是在北京还是在全国,像依莲轩小区、美丽园小区这样,业主和开发商、物业公司发生矛盾纠纷的比比皆是。打开北京的都市报,每天都有从各小区传来的不和谐声音,包括房屋质量问题多多、绿地减少或无处可寻、停车乱收费、物业服务不到位、公共设施和利益被侵占等等。
不过十几年时间,物业服务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迅速发展为覆盖面广,对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影响的新兴行业。人们离不开它,但对物业服务中的种种问题又有诸多不满。据权威部门统计,群众对物业服务公司的投诉成为近年来上升最快的;而各地法院中,业主告物业,或物业告业主的官司不断增多,仅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为例,2002年至2004年,他们受理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从194件上升至1898件,增长了近10倍。
更令人忧虑的是,开发商、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因纠纷引发的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也不时发生在我们身边,成为一种令人不安的不和谐因素。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有人说,美丽园小区正在为我们如何构建和谐社区进行着一次全面的启蒙教育。它像一个标本,浓缩了我国住宅商品化过程中有关物业的各种矛盾。分析这些矛盾不断激化的过程,不难看出,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政府管理的不到位,还有多少年来第一次拥有自己房产的业主对自己权益和义务的生疏等状况,都亟待改变。
值得关注的是,从立法的层面,物权法草案已于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审议;从行政管理角度,各地陆续出台一批行政规章。其中,北京市建委今年8月下发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今后居住物业必须通过招投标确定,强制开发商“建管分离”,打破开发商自己开发、自己成立物业服务公司的“一条龙”垄断模式。
北京市副市长牛有成表示,要严格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把一无资金、二无专业人员、服务水平低、社会形象差的物业服务企业淘汰出局;要加快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增加业主的知情权和物业服务的透明度等。
当然,加快成立业委会仍是各种“药方”中必备的一条。今年9月6日北京市建委负责人在一次工作会议上谈到了他们总结的当前物业服务的五大问题,其中便包括“业主大会成立步伐缓慢”。到目前,全市3000多个住宅小区中按规定成立业委会的仅511个。
业内专家指出,和谐社区建设要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开发商与消费者、物业服务公司与居住者、居住者之间的关系。而在这三方面关系中,开发商和物业服务公司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总之,有了房产并不见得就能安居乐业,而要真正实现和谐社会和谐社区,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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