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案将在3月底4月初宣判,这是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政法委书记刘光磊昨天透露的消息。
昨天,在重庆团小组讨论间隙,刘光磊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他透露,文强案目前还在审理中,会到3月底4月初宣判,之所以时间较长,是“为了搞得更清楚一些”,至于具体量刑,将按照法院审理的情况来确定。此外,目前尚无比文强更高级别的官员涉案。
刘光磊称,重庆打黑是个长期的过程,要建立一些长效的打防机制,打早打小,出来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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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局试点官员财产申报
记者:对文强的判决,会采取“从重”原则吗?
刘光磊:不会采取“从重”原则,而是依法办案,重事实重证据,能够对号入座。法律是公正的,我们依法来办。
记者:打黑的众多案子里,哪个办得最棘手?
刘光磊:棘手?要说棘手都棘手,要说不棘手,也没有什么棘手的。按法律办就不存在棘手的问题了。
记者:文强、乌小青等司法部门的官员涉案,最初是如何进入你们视野的?
刘光磊:这个很简单,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利用公共权力,滥用职权,权钱交易,这些问题迟早要暴露的,只是时间问题。发现他们有问题,主要是通过群众的举报,还有其他一些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记者:我们注意到,一些最初被检方起诉涉黑的人,法院在最后判决时没有采纳检方的意见,原因是什么?有压力吗?
刘光磊:没有压力。(一方面是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最重要的还是重事实重证据,不压低也不拔高。
记者:如何看待律师界对重庆打黑中司法独立性的一些质疑?
刘光磊:啊,这个方面啊,这个(质疑)不多,有的人可能是对情况不是很清楚,或者说还出于其他的一些目的,这很正常,我们就把握一条,我们依法办事,其他人说一点其他的话,包括所谓质疑啊,那是他个人的权利。
记者:您会看重大案子的庭审视频吗?
刘光磊:事后会看。文强的没来得及看。李庄的看了,还有一些其他的。(对于李庄案的审理)也不必把他搞得大惊小怪的。当然,这个案子在全国处理这方面的事情是首例。
记者:听说重庆要求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都要学习李庄案的办案和庭审?
刘光磊:没有要求。当然,作为一个案子,进一步提高司法干警特别是公检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这个方面,是非常有必要的。
记者:打黑中,司法系统的保护伞被挖出来,重庆计划在司法系统率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具体会从什么时候开始?
刘光磊:这个还没开始实施。我们只是试点,选了两个单位,一个是法院的执行局,另一个是检察院的防止职务犯罪渎侦局。现在还在试点中,到今年底,看看怎么样吧。
记者:为什么选择他们?刘光磊:这两个单位有权力啊,它相对权力大嘛,乌小青原来就是执行局的局长。
记者:申报的官员级别是怎样的,法院院长会涉及吗?
刘光磊:这个不会,因为院长是中管干部。这个事是中央统一部署,所以我们来弄,但我们只能管到市管干部。我们有这个权力做一些试点,然后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