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知道加拿大是怎样的名为Canada的我们必须回溯到16世纪。那时,法国人梦想发现并统治更多的疆域,扩展他们的贸易范围,并让世界各国信奉他们的信仰。1535年,当时的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命令航海家杰克斯·卡蒂埃(Jacques Cartier)去探寻“新世界”,以求找到一条通往印度的航道。卡蒂埃尔首次探险来到了圣劳伦斯海湾。这时他并不知道会在这里发现什么,但他希望这是大洋的一个分支,并是他通往远东征程的必经之路。于是他沿圣劳伦斯河逆流而上。然而他并没有到达所期盼的亚洲,却来到了魁北克(Québec),当地的印第安人称它"Stadacona"。正是这时,Canada一词被写进了国家的历史。Canada一词源于印第安语的“Kanada”意为“群落”或“村庄”。
卡蒂埃尔在向法王报告时,首次使用了“Canada”,来指他所到达的魁北克。加拿大原为印第安人与因纽特人居住地。16世纪沦为法、英殖民地,1756—1763年期间,英、法在加拿大爆发“七年战争”,法国战败,而1763年的巴黎和约使加拿大正式成为英属殖民地。1867年,英将加拿大省、新不伦瑞克省和诺瓦斯科舍省合并为一个联邦,成为英国最早的自治领。此后,其它省也陆续加入联邦。1926年,英国议会通过《威斯敏斯特法令》,承认加的“平等地位”,加始获外交独立权。1931年,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其议会也获得了同英议会平等的立法权,但仍无修宪权。1982年,英国女王签署《加拿大宪法法案》,加议会获得立宪、修宪的全部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