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民间音乐有着欧洲和非洲文化的双重影响,其中非洲文化的痕迹尤为突出。民间音乐主要有两种类型:即“瓜希拉音乐”(农村民间音乐)和古巴非洲音乐。
瓜希拉音乐具有浓郁的西班牙安达鲁西亚音乐的风味。其主要特色是重曲调变化,轻节奏变化;曲调结构匀称方整,三拍子较为多见。主要体裁“瓜希拉”、“蓬托”和“萨帕台奥”等。其中“瓜希拉”最有代表性,这是一种民间歌曲,在广大农村流行,由前奏及两个分别为大、小调式的乐段构成。曲调平稳并略带哀伤,多结束于属音。歌词是8个音节为一行的十行诗。通常以吉他、三弦琴和“克拉韦斯”(一种响棒)伴奏。来自西班牙的“博莱罗”同样也由前奏和A、B两段构成。抒情的曲调大多为小调式,在流传过程中,其曲调、节奏和风格等都融入了古巴音乐的特征,后来,在节奏变化上又逐渐加进了非洲音乐因素,成为一种混合性质的“博莱罗-松”。
古巴非洲音乐:古巴非洲音乐的突出特点是:①节奏复杂,变化多端,极少有三拍子的乐曲。音乐中强调节奏胜于旋律,有时节奏自成一种独立的线条式的进行。声乐和器乐之间,各种乐器之间,以至鼓手的双手之间的节奏变化,都可以形成错综复杂、疏密有致的音响效果。同时乐手还常以身体摆动和跺足等动作来表明节奏的进行和变换。由于重视节奏,膜鸣和体鸣乐器丰富,特别是造型多样的鼓,能敲击出不同音色。②最典型的音型是“长短长短长”的五音列音型(也常写成)。这种音型从邻国海地的黑人传入。它不仅被古巴的民间音乐体裁所吸收(如“松”、“伦巴”、“丹松”等),也为拉丁美洲许多作曲家所采用。
此外,在古巴民间音乐中比较重要的体裁,也多属古巴非洲音乐的范畴。如“哈瓦内拉”、“瓜拉查”、“康加”、“曼博”、“查-查-查”等。民间音乐体裁“丹松”是融合了欧洲和非洲音乐因素的典型形式。它的结构是回旋曲式:ABACADAEA;曲调中大量吸收了五音列音型,在尾声常以激越的节奏来结束全曲。
18世纪以前,在古巴的专业音乐中,宗教音乐起重要作用。18世纪末海地废除奴隶制的革命,使大批法国殖民者和他们的黑人奴隶移居古巴,于是欧洲音乐,尤其是意大利的歌剧和沙龙音乐迅速传入古巴。其中特别是法国的“对舞”广泛流传,并被许多专业作曲家选为音乐创作的素材。
19世纪后,欧洲古典乐派和浪漫乐派的作品相继传入,从而更加促进了古巴作曲家的创作活动。19世纪中叶,作曲家M.绍梅利·罗夫雷多(1817~1870)致力于古巴民族主义音乐的创作。他出身清贫,自学成才,他创作的50余首钢琴曲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在古巴音乐史上他是第1个在自己的创作中汲取民间音乐因素的作曲家,对古巴音乐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另一位重要的民族乐派作曲家、钢琴家I.塞万提斯所创作的21首《古巴舞曲》,民间音乐语汇十分丰富,优美的装饰音和多样化的钢琴技巧,在国际乐坛上产生了一定影响。
20世纪初,民族乐派的创作活动更加繁荣兴旺。其中对黑人音乐的研究和在黑人音乐中寻求创作源泉的趋向尤为高涨;因而在专业作曲家中形成了一种“古巴-非洲主义”的创作思潮。代表人物是A.罗尔丹和A.G.卡图尔拉。他们把古巴-非洲黑人音乐的节奏和打击乐器广泛运用于交响音乐的作品之中,风格独特、手法新颖,为古巴交响乐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如罗尔丹的《节奏》(6首,其中两首全用古巴打击乐器演奏);卡图尔拉为14件乐器合奏而写的《本贝》等作品,以错综复杂的节奏进行和现代派的和声特点,表现了古巴民族音乐的丰富色彩。此外,E.莱库奥纳(1896~1963)的《黑人狂想曲》及歌曲《西波涅》等,已成为流传于国外的著名曲目。
古巴著名的作家、音乐学家和评论家A.卡彭铁尔和音乐教育家J.阿德沃尔的创作活动,对古巴音乐理论的建设和发展很有影响。他们分别著有《古巴音乐》和《古巴音乐入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