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北京3月7日电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加多样、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为主,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国人大代表、湖州市市长马以说,要贯彻落实报告精神,对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补助应实行全国统筹,可实施中央财政“教育券”制度。
“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是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需要花大力气研究和解决。”马以说。
在写这方面建议前,马以进行过专题调研,耳闻目睹了不少现象:一方面,农民工集中地区的公办中小学在接收农民工子女时,普遍感觉压力较大。由于公办中小学的规模根据该地区生源的情况规划建设,大批农民工子女的到来造成学校教学场地、师资力量紧张。
马以说,另一方面,独立设置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办学条件相对较差。这些学校校舍多系租赁,生均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足,有的缺少实验室、多功能教室及运动场地,国家规定的课程开设不齐;有些校舍甚至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由于这些学校各项开支基本来源于学生,而政府又没有大的经费投入,教育资金紧缺。
“2008年,我省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着力保障广大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但由于农民工子女流动性大,有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单靠地方政府出台政策,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马以建议,针对农民工子女的就学补助应实行全国统筹。
马以介绍说,2001年,湖州市长兴县开始对民办学校和职业学校发放教育券,2002年扩展到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即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每学期可获得一张教育券,充抵相应面值的学费。2004年,教育券制度被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列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课题之一,并在一些省市推广。2005年,省政府实施农村教育“四项工程”,对贫困学生也采用教育券制度。“鉴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全国流动性,对其就学补助也应全国统筹,可推行中央财政教育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