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突出履职能力的提高,着力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
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水平,关系到履行职能的成效,影响着协商议政的质量。要认真总结、充分运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总结检查活动的成果,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改进完善提案、视察、专题调研、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文史资料等工作。扎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建设工程,支持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和加强教育培训,在建立完善人民政协理论体系和宣传普及方面迈出新步伐。加强各级政协以及政协组织与党政部门、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之间的联系合作,优化政协专委会联系界别、委员工作机制,形成政协组织综合协调、信息沟通、上下互动、内外联系的合力。强化委员履职能力建设,完善绩效评估、督查落实等工作机制,提高履职成效。在政协机关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素质和为委员履职服务的能力。
各位委员!
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新目标赋予新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再接再厉、同心协力、锐意进取,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