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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傅企平:“毒驾”要尽快入刑

  浙江在线03月03日讯 “因为醉驾的危险性,去年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列为犯罪,这样很好,有了法律的约束,很多开车的人端起酒杯都会掂量掂量了。”昨天,说到这里,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奉化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话锋一转,“但在目前比醉驾更具危险性的毒驾的法律责任却仍是空白。”

  昨天下午,刚到北京的傅企平就开始呼吁:毒驾也要尽快入刑。

  “我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全国目前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有120多万,要是把没有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加起来,这个数字着实不小了。”傅企平说,“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但酒驾违法已因醉驾入刑而深入人心,但刑法并未对“毒驾”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傅企平建议要加大宣传,让民众知晓毒驾的严重危害性,交警部门和缉毒部门应该联合起来加强毒驾的检查工作。

  “研究检验是否毒驾的简单快速检测方法,主要采用唾液检查的方式,抽查嫌疑人员,对于检测到毒驾的,不区分吸毒量的多少,只要毒驾了,就给予严厉处罚。”傅企平说,对毒驾的处罚,应该按照刑法来处理,处罚严厉程度上要高于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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