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星期日)下午3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曹建明]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化检察改革,不断完善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深化检务公开。严格执行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对不起诉、申诉、重信重访案件必要时实行公开审查和听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布司法解释、通报重大案件办理情况。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检察信息网上发布,组织“大检察官系列访谈”、“检察官在线”、“走近国家公诉人”等活动。一些地方检察院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平台,方便案件当事人和律师了解进展、参与诉讼。普遍建立检察开放日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邀请港澳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
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执法标准,单独或与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12件。发展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执行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落实和规范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侦查活动明确提出“十个依法、十个严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不得无故拖延、推诿或者刁难律师提出的合理要求。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分级分类轮训,全国检察人员分两批全部参加了执法规范统一考试。
加强案件管理。改革检察机关所办案件主要由各业务部门分别管理的模式,建立执法办案集中管理新机制,统一受理、登记、分流案件,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款物,统一开具、管理法律文书。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特别是对遵守法定程序和办案期限及时跟踪监督,保证上一个环节的执法活动必须符合规范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明确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要求,突出加强对侦查、审查逮捕、公诉等重要岗位和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变更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检察权的滥用。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执法办案的监督,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等机制。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完善措施,切实保证侦查权依法正确行使。一年来,群众对检察人员的举报数量同比减少14%,涉检信访案件减少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