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龙代表 黄曙林 摄
浙江在线北京3月11日讯 (特派记者 童俊 叶海) 11日下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去年,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公正等方面采取了不少扎实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接受本网记者采访,结合浙江实际,解读了检察院工作报告的部分亮点。
出台十九条意见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报告提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成效明显,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强化知识产权、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有针对性的工作。
去年10月,温州等地民间融资出现问题,中小企业经营困难。
浙江检察机关高度关注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为了正确区分企业融资与犯罪的界限,还专门成立了办理金融证券案件指导组、知识产权公诉案件指导小组。
“为了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还制定了《关于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平稳增长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九条意见》。”陈云龙说,专门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企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劳资纠纷民事行政申诉等案件进行法律政策把握。
开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惩治和预防专项工作
报告提到,惩防职务犯罪成效明显,查处职务犯罪力度加大,实现行贿档案查询全国联网、制作廉政教育短片、廉政公益广告、举办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大型展览全国巡展等预防工作,对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作用明显。
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围绕腐败多发易发部位和人民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开展了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专项工作。
陈云龙举例,去年立案查办的省交通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张平平受贿案,行贿人员达40余人,牵涉到交通运输道路系统线路审批、道路工程建设、服装制作、车辆保险等多个环节。
“我们分析认为存在多头行贿的可能性。”陈云龙说,检察机关对行贿人予以重点突破,组织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惩治和预防交通道路输运管理系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
截至去年底,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交通运输管理系统贪污贿赂犯罪72人,其中副厅级1人,处级20人、科级32人,涉案总金额2400余万元。
“下阶段,我们将着重对交通系统制度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该系统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预防性建议,强化职务犯罪预防作用,做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后半篇文章。”陈云龙说。
“刑事和解制度”浙江走在全国前列
报告提到,加强和创新检察环节社会管理创新成效明显,制定实施工作意见,领导检察机关大力推进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检调对接、法律文书说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检察环节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
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审议了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其中在浙江代表团小组讨论上,代表们关注最多的就是刑事和解制度。
“作为检察机关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点工作,浙江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开展了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2009件。”陈云龙说,为了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稳定和保障民生民权,省检察院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创新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的意见》,要建立健全畅通群众涉检诉求渠道。
特别是绍兴市检察机关,成立了互联网检务中心。不但在线受理群众诉求和开展法律服务,开通检察官方微博,通过网络来收集、沟通信息,群众还能通过互联网检务中心查询到案件的相关信息。去年,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