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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昌明代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浙江日报北京3月13日电(记者 周咏南 嵇哲 余勤翁 浩浩)如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国人大代表、松阳县委书记钟昌明建议,要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

  钟昌明代表说,为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丽水人民放弃了许多发展机遇,作出了巨大牺牲。当前,丽水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城乡居民收入,均远远低于浙江省平均水平。

  钟昌明代表认为,从实践来看,生态补偿机制还不够完善,补偿标准也明显偏低。比如,浙江省2011年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19元,远远不能弥补林农因保护生态公益林而造成的实际损失。据测算,林农每年在每亩生态公益林上的损失收益为120元左右。其他如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都没有列入补偿范围。在污染防治方面,我们主动关停了一批污染企业,也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由于地处山区,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任务更为艰巨,单位成本更高,既要保护生态,又要治理环境,仅凭欠发达地区自身的财政能力难以支撑。

  钟昌明代表建议,国家应着眼于统筹区域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生态文明的大局,根据开发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破坏者赔偿的原则,通过立法、财政转移支付等有效措施,加快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同步推进、平衡发展。要加快生态补偿立法,规范生态补偿标准,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利用环境管理手段,实施差异化补偿;加大对生态保护区的项目、资金、技术的扶持力度,尤其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治理、生态屏障保护等工程上尽可能地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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