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美”才是真的“美”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要抓手,进一步普惠“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成果
如果说2003年至2007年的“千万”工程是“先美”带动“后美”的示范工程,那么2008年以来的美丽乡村建设则是新一轮“千万”工程的深化、再续、扩大。它在形成示范“美”、标杆“美”的基础上实践“大家美”的工作目标,明确强调乡村与城市之间在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多个方面“整体差距”的明显缩小,将全省“所有村庄”纳入整治、提升的范围,推动我省农村面貌整体焕然一新、农村经济总体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真正促使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在《浙江省美丽乡村行动计划(2011~2015年)》上,我们看到了美丽乡村围绕规划科学布局美、村容整体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和乡风文明身心美“四美”的总体要求,以及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的“四个体系”建设内容。相比于“千万”工程对于城乡协调发展、农民生产致富、农村环境改善的基本要求,美丽乡村建设对城乡的科学布局、农民的创业创新,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提出了更深层次的追求。
这些年来,通过“千万”工程,我省不仅成为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是全国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较小的省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得到了解决,但城乡之间的发展仍存在不均衡,集中的问题就体现在城乡居民生活品质的差距上。不少农民群众虽然“住有所居”但“所居质量不高”,有的农户依然还居住在危旧房中,或在偏远山村和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全省行政村的交通出行、饮水安全、通电通讯等问题虽已得到基本解决,但仍有不少村的道路、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相对单薄。因此针对这一现状,美丽乡村建设须把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作为建设根本,通过培育建设中心村、集聚农村人口作为全面提升农民生活品质的综合性举措,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推动自然村和农居点缩减、偏远村落和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农民异地搬迁、农房异地改造建设,配套推进村内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同时以分类推进村庄整治建设作为普遍改善农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以“保留村”为重点,推进危旧房改造建设,整治和拆除闲置房、废弃房、私搭建乱房、“空心村”等布局不合理、不科学的农房建设得到改变。通过加快推进农村联网公路、饮水安全和电气化建设,加强“强塘固房”工程建设,全面开展屋顶山塘和饮用水源山塘整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治理,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便捷度、安全性得到了较大提升。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3000个左右行政村完成了村庄整治建设,其中有24个县(市、区)获得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市、区)。对比“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市、区)所含乡村的建设在发展农村生态经济与优化农村生态环境两方面都表现得更为精进。虽然我省在推进“千万”工程中,十分注重配套发展特色农业、来料加工、休闲旅游等产业,初步形成了环境优化与经济良性互动的局面,但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产业发展的差距依然存在,具体表现为特色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推进不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高,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管理不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庄整体建设结合不紧等问题。
美丽乡村建设以来,我省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按照经济生态化、生产规模化、产品标准化的要求,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作制度创新,大力推进种养结合、立体套种的生产方式和生态循环农业的新型业态,加快推进化肥、农药的科学化使用和农业清洁化生产、农作物废弃物和畜禽排泄物的资源化利用产业,夯实了美丽乡村生态经济发展的基础。其中,培育现代农业主体,农业龙头企业达到668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38万家。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已经成为我省发展农村生态经济的重要产业,形成了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纽带,农家乐经营户为基础的生态旅游业格局。随着农家乐污染整治和利用生态回馈生态的良性互动不断开展,如今农民增收的途径与方式更符合生态与效益要求。近年来,许多县(市、区)还将社区服务业和集体物业作为扩大村级集体收入的来源之一,积极推进家庭工业、来料加工业的发展,大力鼓励农民就近就地创业,形成了“村强民富”的良好局面。
当连片推进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推进沿路、沿河、沿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和景观带打造,成片推进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管网、林网、河网、垃圾处理网、污水处理网的区域化一体化规划建设,浙江农村生态的田园景观得到整体优化;当农户开始尝试启动太阳能、沼气、新型墙体建材、环保装饰灯节能环保设施,切实加强禽畜饲养环境治理和排泄物的沼气化利用,农村生态质量的提升又上了新的台阶。如今,农村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正作为我省优化美丽乡村生态的重要保障,在探索建立政府补助、村集体和农户为主的管护经费筹措机制维护下,长塑农村自然风光的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