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关于建设精神富有社会的规律性
建设精神富有社会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物质富裕与精神富有的协调发展。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是精神产品信息的加工、传输、储存的过程,它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物质手段;而物质生产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说,是精神劳动同自然物结合的过程,是精神财富物化为物质财富的过程,它受到精神富有实现程度的制约。但由于物质富裕与精神富有分别属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个领域,彼此之间的作用和影响具有“间接性”,尤其是物质富裕不会自然而然地、很快地引起精神富有状态的出现。因此,在实践中,对精神富有问题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努力促进两者的协调发展。二是精神富有内在构成要素的协调发展。精神富有的构成要素非常丰富,但大体可分为智力文化要素和思想道德要素。智力文化方面的精神要素,其水平高低同社会物质生产和经济生活的发展程度直接相关,而且常常直接反作用于生产力的发展;思想道德方面的精神要素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和发展方向则由社会的经济、政治制度直接决定。精神世界两个方面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又不是简单的互相决定关系,不能互相替代。智力越发达、文化水平越高,不一定思想就越先进、道德就越高尚;知识越多也并不意味着思想就越落后、道德就越堕落。反之亦然。一个精神富有的社会与个人应该使精神世界的构成要素和谐发展,只有这些要素和谐发展了,一个社会或个人才能实现高层次的精神富有。不然,社会与个人的精神富有就会畸形化,称不上是真正的精神富有。
建设精神富有社会也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人们正确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情操、高尚的品质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形成,它需要一个不断学习、提高、养成和升华的过程。建设精神富有社会,尤其是其中的理想信念与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点。精神富有社会的建设说到底是人的建设。人的思想无时无刻不在发展变化。正确的、健康的东西,腐朽的、丑恶的东西,都在不停地对人们的思想产生影响。建设精神富有的社会,必须分阶段循序渐进地进行。这是一个不断的量变与质变的过程,量变中含有部分质变,质变以后又开始新的量变。一个正确的思想需要通过多次的反复才能逐步确立起来。而且,正确的思想在初步形成之后,还要继续进行教育,做好巩固工作,否则,很有可能重新倒退到原来的起点,这就是日常生活中常常见到的“思想反复”。我们在建设精神富有的社会的过程中,要克服那种靠“突击活动”和要求“立竿见影”的做法和想法,按照日积月累、循序渐进的规律一以贯之、常抓不懈。
我们坚信,在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一个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一定会早日到来。
【作者为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