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
郑继伟代表: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正确处理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关系,提高全社会包括政府的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改革意识。正确处理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加强顶层设计,立法先行,用立法引领改革、推动改革。
周国辉代表: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切实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陈金彪代表:要增强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充分发挥制度优越性。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法工作要坚持立改废并举,监督工作不仅包括监督政府,也应注重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
沈仁康代表:立法要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律支撑,主动梳理和修改现有法律。立法要保障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作用更好发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提高立法计划性和科学性,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增强对政府的约束。
李科平代表:要为实施国家海洋战略提供坚实法制保障。建议全国人大关注远洋渔业战略产业发展,在涉及国家海洋权益、经济利益、食品安全、资源和外交战略等方面,加强立法和监督。
戴天荣代表:要加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从源头上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
王鸣代表:现在暴力袭医事件时有发生。呼吁全社会关注医患矛盾,维护医务工作者应有的尊严和权益。建议尽快制定卫生基本法,有效解决医患矛盾。
瞿佳代表:一是修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与其他法律相衔接。二是国家层面要明确医疗事故鉴定机制,理顺鉴定程序。三是强化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
杨晓霞代表:为落实“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规定,建议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全国统一的落户细则。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尽快制定和实施国家电动车新的统一标准;建立和完善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并加强协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
强化对“一府两院”监督
蓝伶俐代表: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需要民族自治地方配套资金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减少或者免除配套资金的照顾”的规定,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
宗庆后代表:现在有些地方想办法多收税,而不是减税让利。收税应由全国人大决定,应把这项权力收归全国人大。
戴天荣代表:及时修改预算法,改变代表阅读、审议时间过短,对民生、教育、医疗等重大项目经费安排不能全面掌握的情况。
健全重大事项决定制度
洪航勇代表: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确立“决定权是人大核心权力”的意识,明确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通过界定范围、规范和程序,建立跟踪问效机制等,增强可操作性,营造有利于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