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质量监督部门日前对长春市场上的19种啤酒进行了抽样检查,结果表明近八成啤酒含有甲醛,但其含量都符合将于10月1日实施的国家新标准,即每升啤酒甲醛含量不高于2毫克的限量指标。
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副院长李刚说,这次检验一共抽查了19个品种的样品,有3个未检测出含有甲醛,其余的全部含有甲醛,但每升啤酒含量仅为零点几的数量级,远远低于即将实施的国家新标准。李刚说:“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饮用水标准为每升含甲醛不高于0.9毫克,这次检查的啤酒中甲醛含量比这个标准还要低,所以对人体健康没有影响,消费者可以放心饮用。”
对于这次国内啤酒含甲醛的媒体报道,李刚认为应当更多地从正面引导舆论,因为甲醛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化学物质,人们呼吸的空气、喝的水、吃的蔬菜水果中都含有甲醛,人的肝脏完全可以将少量的甲醛解决掉,没有必要为此大肆炒作。此外,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允许在啤酒生产过程中将甲醛作为食品加工助剂使用,即便不将其作为一种食品助剂,在生产过程中也可能自然产生少量的甲醛。
据了解,我国从1963年开始使用甲醛作为食品加工助剂,当时这种生产方法在全世界还是一种先进工艺,因为它有效地解决了啤酒保质期短的问题。近年来,一些技术领先的啤酒厂商使用了一种更加安全的方法来取代这种传统工艺,但是造成了制造成本的上升。
专家认为,个别啤酒生产厂商不能因为自己采用了先进工艺,就把别人说得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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