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国宝13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中国能源自给率94%,对外依存度仅6%,中国能源自给率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平均自给率只有70%要高出20多个百分点,世界完全不必为中国能源消费的增长反应过度。
张国宝指出,2004年国际原油价格上涨,有人把原因归结为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原油消费的增长,这种认识并未准确反映出国际能源市场的状况。
他说,世界完全不必为中国能源消费的增长反应过度,国际社会也应尊重中国的发展权,应当尊重中国人民脱离贫困过上小康文明生活的愿望。中国经济和能源领域的发展也为世界带来巨大的商机,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结合“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我们已经拟定了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这个发展规划可以概括为48个字,即:“节能优先,效率为本;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立足国内,开拓海外;统筹城乡,合理布局;依靠科技,创新体制;保护环境,保障安全”。在能源中长期规划中强调了要调整能源结构,加快发展核电、可再生能源和大力发展水电。
张国宝介绍说,2004年中国一次能源生产量达到18.45亿吨标准煤,全年能源消费总量19.7亿吨标准煤,是世界上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和能源生产国,生产原油1.75亿吨,预计今年原油产量达1.8亿吨,为第五大原油生产国,2004年原油净进口1.17亿吨,占世界原油贸易量的6.31%,出口煤炭8000万吨,焦炭出口量占世界贸易量的56%。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能源发展的基本原则是立足于国内,并把节约优先、效率为本作为我们能源政策的首要任务。中国于1997年颁布了《节约能源法》,从1978年到2004年中国以年均增长4.8%的能源消费支撑了年均9.4%的经济发展速度,1990年至2004年中国每万元GDP能耗下降了45%,中国政府制定了《节能中长期发展规划》。上个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已通过了《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的重点工作》和《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张国宝还表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已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为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法律保证。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由目前的7%提高到2020年的15%,可替代化石能源4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0亿吨,二氧化硫700多万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