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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农民六大创新推进30年农村改革
  2008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布,要求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30年前,分地到户是农民的创造;如今,全面推进的分山到户仍是农民首创。1998年,福建三明市洪田村的农民就均分了山地,全村800多人每人分得山地6.2亩。同时规定,原有山林材积的7成归承包户,3成上缴村集体,新增材积8成归承包户,2成上缴村集体。洪田村的做法在福建和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被广泛借鉴,洪田村也因此被称为中国林改“小岗村”。 >>>详细

  资料图片:洪田村林农钟昌信在自家的山林里劈草护林。新华社记者张国俊摄

  -福建永安市洪田村集体林权改革侧记

  洪田村是福建省永安市的一个普通山村。1998年开始,这里的村民自发进行了一场“均山、均利、均权”的集体林权改革,冒着风险完成了“分山到户”的创举。

  今年5月下旬,由国家林业局、中央农办、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六部门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在洪田村考察后认为,洪田村的改革路径和成就堪比当年的“小岗村”,作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型代表村之一,洪田是真正意义上的林改“小岗村”。 >>>详细

  -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概括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范畴上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质上是农村改革的延伸,在进程上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详细

  -“主体转配套”,林权改革直面四大难题

  在辽宁,林权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林权制度改革将进入第二阶段,重点由主体改革转向配套改革。今后林改将面临四大难题: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是林改始终要坚持的准则,但协调两者的关系面临着矛盾,如何解决?林权到户、林地实行分散经营后,单靠一家一户解决不了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等问题,林业部门如何帮助林农解决?林农分到林子后,能否随意买卖,林业部门如何帮助林农流转林权?林子分到农民手中后,如何避免乱砍滥伐现象发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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