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政府机构进行了六次较大的调整:一是1982年,改革内容主要是干部队伍年轻化、大幅度撤并经济管理部门,并将条件成熟的单位改建为经济实体组织的政府机构改革;二是1988年,主要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行“三定”为重点的政府机构改革;三是1993年,主要是政企分开为中心的政府机构改革,以加速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四是1998年,以中央政府人员、机构减半为目标;五是2003年,主要以职能划分清晰为改革目标;六是2008年以大部制改革、健全宏观调控为主要目标。
改革开放30年,从1982年开始,每隔五年均开始一场精简机构和裁减人员的改革。这一变革可以说构成了中国政府体制改革的重要内涵。在1992年以前是“摸着石头过河”,之后确定了搞市场经济就确定了改革的整体思路,到了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为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一个非常清晰的发展思路和框架,也给政府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个非常清晰的思路,可以说已经是驾着船过河的阶段了。
背景:经济迅速发展,社会走向开放
在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经济因为多年的政治运动以及实施计划经济体制,到了几乎崩溃的边缘;政府通过对单位的全面控制,实施对全社会的管理,国家几乎包办了社会的全部事务,有的学者称之为“总体性社会”。社会各个方面都具有行政化的特征:所有的经济组织,都是政府组织,除非是非法经济组织;所有的个人都是政府的人,除非是社会闲杂人员;所有的社会组织,实际上也在政府内部,而且所有的政治组织,也越来越具有行政组织的特征。政府无所不包,也无所不在。政府本身,则具有了无限政府、全能政府的特色。
改革开放政策,使得我国的经济逐步发展,30年来已经取得了让世人瞩目的成就。其最明显的标志有两个方面:
首先,经济迅速发展。1978年,国内生产总值只有3624.1亿元,人均只有379元;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了246619亿元,是29年前的68.05倍,人均18665元,是29年前的49倍。平均每年以接近10%的速度发展,基本是5年一翻番。
其次,市场经济已经有了初步的成就,成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民营企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国有企业规模已经缩小,很多国有企业已经成了独立运作的企业;市场竞争水平有很大的提高,竞争相对公平,竞争充分,有序。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经济自由的指数从1980年的4.23,提高到2005年的6.4,使得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富有活力的地区之一。
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社会也逐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最显著的表现是:首先,农村和城市都从封闭走向开放,家庭和个人开始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主体,人口开始大规模流动。其次,我国开始由普遍贫困走向逐步分化,很多人获得了通过个人奋斗和努力而致富的机会,并且因此而形成中产阶级和新富阶层。在这一进程中,社会出现了新的分层。与过去的社会分层往往与政治权力分层相关相比,这一新的分层,往往越来越与个人的选择和努力有关,而逐步与与政治权力分层和政策控制脱离关系,越来越体现开放社会的分层特征。这一变化,表明中国社会越来越走出封闭社会。
经济、社会的变革,对政府的职能和行为,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政府适应市场经济和开放社会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要求精简政府机构,提高行政效率,并提升政府的法治化水平。
职能转变——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
政府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包括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法制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人事制度改革和行政问责制等。这里主要讨论三个方面的内容: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和行政权力监督。
政府职能转变并不是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提出来的。它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到一定程度之后提出来的,它自1987年以来一直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
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内容很丰富,从大的方面来说,首先是处理政府与各个方面之间的关系,这就是四个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过去是政社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由政府管理的事项管好,从制度上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好的提供公益物品和公共服务。
30年来,由于这四个方面的努力,政府职能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私人企业获得了大规模的发展,国有企业规模逐步缩小,并且基本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取得了经营自主权,政府及其部门直接办企业的时代已经基本结束了。经过改革,很多事业单位也取得了相当的自主权,政府财政与国有资产经营、政府与银行运作、政府内的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也在逐步理顺关系,市场中介组织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开始酝酿从政府内部剥离出来,而新发展的很多中介组织都已经拥有了独立运作的空间。
其次,确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政府职能框架。在市场经济基本替代计划经济的情况下,自2003年开始,我国政府开始明确定位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政府负责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经济调节,说的是宏观经济调控,主要是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限制在必要的范围内。市场监管,主要涉及推进市场公平准入、市场执法、对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进行安全监管,如药品和食品安全,采矿安全,和交通安全等。社会管理是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公共服务职能,主要是教育、卫生和文化等服务,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经过5年的努力,政府已经初步发展了市场化的经济调节手段,初步建立了市场监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也有了雏形,公共服务均等化也有了一个开始。
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内容很丰富,从大的方面来说,首先是处理政府与各个方面之间的关系,这就是四个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由政府管理的事项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提供公益物品和公共服务。
30年来,由于这四个方面的努力,我国政府职能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府及其部门直接办企业的时代基本结束了。政府财政与国有资产经营、政府与银行运作、政府内的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也在逐步理顺关系,市场中介组织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拥有了独立运作的空间。
其次,确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政府职能框架。在市场经济基本替代计划经济的情况下,自2003年开始,我国政府开始明确定位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政府负责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
经过5年的努力,政府已经初步发展了市场化的经济调节手段,初步建立了市场监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也有了雏形,公共服务均等化也有了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