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常璐、桂涛、王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11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的“住房保障问题”专题采访中表示,今年中央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投入,用于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投入将达330亿元。此外,中央代地方增发的国债资金也作为地方配套资金,补充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齐骥表示,2009年,中央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其中包括: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落实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和供给政策,满足居民多层次的住房需要。
为完成今年工作目标,齐骥介绍了一系列主要措施。在资金保证方面,他表示,国务院文件已明确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渠道,包括地方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使用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不低于10%用于这项事业等。
在土地供应保障方面,他表示,国土资源部去年已经专门下发了文件,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建设的土地,要实行及时供给、及时划拨。另外还将通过多种渠道增加廉租住房的房源。如地方在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时候,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住房,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解决住房困难同时,也能够融入到社区当中去,为他们的就业和生活提供便利。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选址时,要求尽可能选在公共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段、比较成熟的生活区域,还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来保证质量。
齐骥表示,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一是廉租住房建设加快。据原建设部、民政部2005年的调查和测算,全国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1000万户,经过几年努力,到2008年底,通过新建、购置廉租住房以及棚户区改造等多种方式,以实物方式解决了250多万户的住房困难。同时累计发放租赁补贴达到229万户,基本实现国务院关于到2008年底对申请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的目标。二是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增加。2008年全国经济适用房新开工9000多万平方米,竣工6000多万平方米。三是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在扩大。截至去年底,中央累计支持改造煤矿棚户区28万户,去年第四季度启动了对林业、农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他介绍说,2008年全国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300多亿元,全国在建的廉租住房63万套。2009年,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新增解决260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约70%通过政府提供的实物房屋解决,其余部分仍要通过租金补贴解决。
齐骥还透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搞一些试点,使得住房公积金能够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起到更加重要和积极的作用。试点方案出台后,对于各地区通过不同办法使公积金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挥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态度都是积极的”。
在回答关于有些地方允许用公积金购车的问题,齐骥说:“我们认为不妥。因为公积金制度设计的本身是为了解决职工的购买所需,特别是它倾向于帮助中低收入的家庭来解决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不是购车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