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负责人谈今后三年医改工作部署
编者按: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发言,介绍各自部门今后三年贯彻落实医改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五部门负责人在发言中强调,医改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不高,地区差别大等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医改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只有通过积极努力的探索和实践,才能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并随着国家财力的不断提升,逐步提高全民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水平。
以下为5位负责人的发言摘编:
提高认识 狠抓落实 全力推进医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 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发展改革部门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围绕五项改革,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狠抓落实,全力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用3年时间,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建成比较完善的服务体系,使城乡群众不出乡村、社区就能够得到比较便捷、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一是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3年内,使广大农村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和若干所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城市社区有比较完善的卫生服务网络。2009年,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卫生等部门以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编制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同时加大投入,启动一批相关项目建设,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100亿元,专项支持480所县级医院、1993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和1154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二是重点加强全科医生培养,进一步提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今后3年,将采取学历教育、在职培训、到城市大医院进修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加快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同时采取执业医师招聘、免费定向培养、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志愿去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等措施,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基层工作。2009年,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卫生、教育、财政等部门,制定并启动全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
按照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要求,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今后3年,发展改革部门将继续支持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并以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重点,逐步改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2009年,适时启动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专项建设规划。
(二)积极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近3年主要改革任务是完善医药价格管理政策,合理调整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监测。2009年主要围绕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二是研究改革医院药品加成政策,为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促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创造条件。三是研究出台《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及相关配套办法,推进医药价格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三)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协调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推动医改试点工作,搭建协同配合、传递信息的平台,为推进医改工作做好服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推进医改作为当前和今后几年的一件大事,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把中央的医改部署落到实处。加大资金投入,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医改确定的建设任务。做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做出积极的努力。
加大投入 改革机制 大力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财政部部长 谢旭人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医疗卫生投入,积极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加大投入,及时安排拨付资金
落实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的要求,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未来三年落实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各级财政需新增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需新增财政投入3318亿元。尽管当前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十分突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千方百计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同时要带动社会资金投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未来三年五项重点改革投入能够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医疗卫生事业其他方面改革发展的资金需要。今年,中央财政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181亿元,将根据医改工作进展陆续下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尽快安排并及时拨付资金。
二、转变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要着力在改革投入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一是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保障其正常运行。核定经常性收支时要充分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等合理的收支增减因素。二要积极探索实行购买服务等多种有效形式,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等运行机制改革,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三要密切跟踪新情况,稳妥解决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总结和推广机制改革的经验,加强绩效考评,并将核定任务与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政府卫生投入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强化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到位
要加强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多措并举,强化监管,采取行政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方式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开展全过程监管,努力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要加强政府卫生投入资金分配和医疗卫生机构收支活动的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在财务管理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收支和资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确保资金投入到位、监管到位、使用到位。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各级财政部门在大力投入、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性,积极配合,与有关部门一道,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工作,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扎实推进医改 务求惠民实效
卫生部部长 陈 竺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任务十分复杂和艰巨,全国卫生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工作部署,埋头苦干,尽心竭力,全力推进改革,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为使改革尽快收到实效,国务院确定了今后三年医改工作的重点任务。在推进过程中,卫生部门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这是增进居民健康,实现卫生公平的重大举措。要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和任务,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疾病防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现计算机管理。进一步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控制急慢性重大疾病和危害因素,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逐步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提高防治重大疾病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第二,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的有力抓手。明年各级政府的补助将由今年的人均80元提高到人均120元。卫生部门要在巩固覆盖面、提高管理水平、方便参合农民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效。要逐步将保障范围向门诊统筹延伸,提高保障水平,开展提高统筹层次、改革支付方式等试点,进一步减轻参合农民的费用负担。要切实规范服务行为,改进结算报销方式,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
第三,积极稳妥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这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就医问题的重点环节。要合理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规模,优化结构,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规模和贷款行为。要探索建立权威、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体系,强化行业监管。要全面落实政府投入政策,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扭转趋利行为。要探索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等,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医疗事业,满足群众多元化医疗需求。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定价由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机制,主动规范医疗服务,努力控制医疗费用。
第四,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要尽快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和质量安全,合理确定基本药物价格,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和直接配送,推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提高基本药物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
第五,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提升能力,加强绩效考核,改善质量,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要特别重视发展中医药的作用,切实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扶持力度,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卫生人员在深化医改中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和任务,必须认清形势,履行职责,全力投入到深化医改的工作中去。要将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将落实公益性作为根本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和要求。要当好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建立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营造深化医改的良好环境。广大卫生人员要发挥好医改主力军的作用,积极投身改革实践,努力转变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适应群众健康需求。要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使城乡居民切实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尽快实现对城乡全体居民的全面覆盖,并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有助于从制度上推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解决。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任务目标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特别是今年是改革的开局之年,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务必要有突破性进展,让人民群众得到明显实惠。今后3年,要围绕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以困难人群为重点,加快扩大覆盖面。2009年在全国所有城镇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新启动城市今年的参保率要达到50%以上,先行试点城市的参保率要达到80%以上。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统筹解决各类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
第二,以解决大病费用负担为重点,逐步提高待遇水平。今年,各地要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要逐步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支付比例,今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要普遍达到70%和50%以上。有条件的地区,要从低水平起步,逐步将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第三,以流动人员为重点,做好制度衔接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要制定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明确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之间互认,探索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新农合缴费年限互通办法。探索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实现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由参保地向就医地转移。要健全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逐步统一信息标准和交换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制。
第四,以机制创新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探索建立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控制机制,通过医疗保险机构代表参保人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发挥集团购买的优势,选择质量好、价格合理的产品或服务。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等方式。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引导,推行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等制度。
第五,以保证安全、提高效率为重点,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要结合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完善监督管理和内控制度,提高基金使用透明度,消除基金安全隐患。要努力提高统筹层次,2011年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要基本实现市级统筹。
第六,以完善激励机制为重点,做好医药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要改革人事制度,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要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为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人才保证。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医疗保障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要做到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求,狠抓落实,争取早日实现全体中国人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保证群众基本用药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邵明立
2009年,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价格,完善基本药物报销政策。经过3年的努力,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通过建立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按规定配备基本药物,努力保证人民群众对基本药物的可及性;通过完善定价和报销管理机制,努力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通过强化医疗机构配备和临床使用管理,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通过加强质量监管,努力使城乡居民公平获得安全有效的基本药物。
近期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发布,要抓紧落实各项配套措施。
(一)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机制
一是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机构组织公开招标采购。中标的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负责将基本药物配送到医疗卫生机构。在对药品质量提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探索确定基本药物合理标底价格。
二是加强生产和配送的管理。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的资格条件。公开招标确定的生产、配送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合同法》,全面履行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是完善基本药物的应急储备。国务院有关部门将通过招标定点生产的办法,解决基本药物目录中少数品种出现供应不足或无法招标采购的问题。
(二)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一是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经营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偏远地区基本药物的及时供应。
二是强化对基本药物的质量抽验。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实行全覆盖抽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基本药物的评价性抽验;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基本药物的监督性抽验工作。
(三)完善定价、使用和报销等政策措施
一是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原则上按通用名称制定统一的零售指导价格。各省(区、市)根据招标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
二是推动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三年到位。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具体比例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确定。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规范使用。
三是完善基本药物的报销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将对医药卫生相关领域的利益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稳妥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