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记者 于文静)记者21日从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获悉,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农药运输的通知》,明确了微毒、低毒、中等毒、高毒、剧毒等农药的运输管理方式。至此,全国90%以上农药将按普通货物运输管理,困扰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多年的农药“运输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据了解,目前,在我国依法取得登记的农药品种达到600多种,产品2.3万多个。根据国家标准《农药登记毒理学实验方法》中规定的农药毒性分级标准,在这些农药产品中,剧毒产品占0.07%,高毒产品占3.6%,中毒产品占23.1%,低毒产品占67.2%,微毒产品占6.1%。
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会长刘坚说,在这些产品中,属于高剧毒产品的所占比例很小,加上日益规范的包装要求和国际上通行的化学危险品运输豁免做法,绝大多数农药产品已经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范围。而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品名表》的现行规定,农药被笼统地列为危险化学品进行运输管理,由此导致运输门槛高、办理手续复杂,不仅造成企业成本增加,而且贻误农时、增加农民负担,在很多地方,农药陷入无车可运、无人敢运、违规运输的尴尬境地,农药行业对此反应强烈。
此次出台的《通知》规定,微毒、低毒农药不属于危险货物,按普通货物管理;中等毒农药,其内容器装量在5kg或5L内,单件重量在30kg内的,按普通货物管理;高毒、剧毒农药仍按危险货物管理。
刘坚表示,该政策的出台,将确保农药运输的及时畅通,不仅有利于农民及时用药和农业增产增收,而且减轻了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负担,据初步测算,每年可为企业节省运输成本2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