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光道委员:“尊严”这个词,体现了党和政府一切为了人民的理念,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这个词很温暖,很美好,也特别能鼓舞人心,能增强整个社会的向心力、凝聚力。
赵国钧委员:让人民有尊严,意味着对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最好回应,也肯定会得到人民群众的由衷欢迎。
王卓辉委员:人民的尊严,需要政府的谦恭,需要权力的收敛,需要对宪法、法律和人权的尊重,更需要社会分配和福利保障的公正和平等。这就要求不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致力于建设服务型政府,老百姓能更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李永江委员:先有物质上的体面,才有精神上的尊严。若吃不饱、穿不暖,就根本谈不上有尊严。让人民更有尊严,就必须让贫困者较大幅度提高生活水平。同时,还要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的各方面权益都能够得到切实保障。
陈英旭委员:这些年国家取得了巨大进步,国际地位提高很快。在经济和环保上的努力都得到了世人的尊重。在国内,人民当家作主、主人翁意识越来越强,这些都是有尊严的表现。
樊建人委员: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尊严”,表明党中央、国务院特别关心老百姓的利益,非常好。在调节收入分配、提高中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方面,今年政协委员提出了大量提案。
徐秋芳代表:“心理和谐”是更高层次的民生问题,应该受到更多关注。国民心理健康问题已对个人、家庭和社会构成了危害。要让人民有尊严,就要关注国民的身心健康。应设立不同形态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机构,使国民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进社区、进家庭。
王小同代表:司法部门要善于面对舆论监督,特别是网络监督。要正确处理信访与司法终审的关系,不能用信访形式来改变法院的终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