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宪法于1992年3月15日全国公民投票通过。宪法规定: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和半总统、半议会制政体;共和国总统由直接普选产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监督宪法的执行和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总统任命或解除由议会多数派产生的总理及其内阁成员的职务,主持内阁会议;总统有权在征询总理和国民议会议长意见后解散国民议会;总理为政府首脑,领导政府的活动并保证法律的执行。
经济:以农、林业为主。粮食主产木薯、稻米、玉米,经济作物有甘蔗、花生、烟草、油棕、咖啡、可可等。开采钾盐、金刚石、石油、金、铅、锌、铜矿,还有铁、铝土、煤等矿藏。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业重要,还有炼油、钾肥、制糖、水泥、纺织、鱼罐头等工业。出口木材、石油、钾盐、蔗糖、咖啡、可可等;进口机械设备、车辆、日用品等。
外交:对外奉行捍卫民族独立、国家主权、睦邻友好和不结盟政策。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支持南部非洲民族解放运动,维护非洲团结和世界和平。
与中国关系:1964年2月22日,中刚两国建交。2005年9月,刚果(布)总统德尼·萨苏-恩格索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