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新光集团董事长周晓光。中国网记者 姚毅婧摄
中国网3月5日讯近些年,随着浙江东阳吴英案台州王菊风案等非法集资案件频发,浙江已成为民间非法集资事件的高发地区。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新光集团董事长周晓光在接受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采访时呼吁,将民间借贷纳入合法健康的轨道,推行利率市场化引导民间借贷利率与正规市场利率趋于一致。同时,将所有的民间借贷活动纳入统一的监管部门并明确其权责。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浙江沿海地区民间融资活动开始活跃起来,大量非法集资案进入公众视野。以温州为例,2011年上半年民间借贷规模约为800亿元,而今年上半年猛增到1100亿,一年期间300亿元资金涌入民间借贷领域。2012年一季度民间借贷综合利率达到23.01%-24.81%的高位。根据调查报告显示,温州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
周晓光对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坦言:“民间借贷自始就没有合法过。这些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高利率吸引,疯狂非法集资,涉及众多家庭个人与企业,一旦事件败露,许多资金已无法追回,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尤其是2011年以来,一些地方出现了企业主因无法偿还民间高息贷款而出走的“跑路潮”现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与此同时,民间借贷从我国沿海发达地区向内陆中西部地区延伸,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全民放贷”现象,在引起全国关注的吴英案后,周晓光代表认为将“民间借贷合法化规范化”更为急切。为此,她作了大量调研,并早在2008年时,便提出过这一问题:“民间借贷合法规范,就能给中小企业开辟融资渠道。对义乌来说,也是意义深远。”
周晓光表示,浙江民间资金较为雄厚,百姓崇尚节约,而“投资无门”以及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不容乐观,为非法集资提供了可趁之机。“老百姓对资本市场认识不够,有存款却不知该如何投资,找不到投资渠道,信任借贷在浙江较为普遍。”
开放试点放开利率
周晓光建议,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民间借贷较为活跃的地区选择几个地区设立金融试验区作为试点,放开利率,推行利率市场化民间借贷合法化借以引导民间借贷利率与正规市场利率趋于一致,积极探索利率放开情况下的金融市场管理办法,为扩大试点打下基础。
周晓光说,对试验区制订并实施优惠政策,降低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试验区内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公平竞争,并据其业务开展情况享受优惠政策。其结果将会促使资金供应量增加,借贷利率逐步下降,中小企业融资的选择多了,成本也会逐步下降;而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也会降低金融服务的成本,最终达到银企双赢,民间借贷逐步迈向民间金融,达到合法化规范化;形成商业性金融机构与民间金融互促共荣的结构合理的,适合不同层次不同规模企业需求的繁荣有序的金融市场。
让民间借贷在“阳光下运作”
周晓光指出,中国各类民间借贷行为尚未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如典当行一般由商务部门管理,小额贷款公司一般由地方政府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担保公司的管理部门则很模糊。因此,建议让民间借贷在“阳光下运作”,将所有的民间借贷活动纳入统一的监管部门并明确其权责。
周晓光同时建议,进一步鼓励服务于民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业者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建议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和额度上限,将融入资金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上限提高至80%或更高,将单一股东的持股比例上限由10%提高至20%或更高,并保障其能享受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对于经营业绩优良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管理人员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尝试转为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