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6日(星期二)15时在梅地亚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副部长王军,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戴柏华将就“当前的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经济日报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当中最活跃的细胞,您刚才也提到要大力支持中小企业。我想请问,去年财政部门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来支持中小企业,今年又会有什么新的举措?
[谢旭人]谢谢你的问题。正如你所说,这几年来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帮助他们解决发展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些困难。去年,中央财政在落实原有一些支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大体的具体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扩大了对小微企业支持的专项资金的规模。去年中央预算安排用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是128.7亿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技术进步以及促进专业化发展,努力扩大就业、开拓市场,也为他们融资提供一些帮助和支持。
二是提出了一系列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去年下半年,国务院专门研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包括比较大幅度地提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政策延续到2015年年底。同时,应税所得从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6万元,扩大了支持的范围,将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也纳入到现行科技开发用品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等等。另外,去年还有一项政策,也是非常有利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就是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我们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有关应纳税额的范围,普遍地、比较大范围地减轻了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的负担。
三是出台了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在政府采购当中预留中小企业的一定份额,从而保证小型微型企业能够参加政府采购的招投标,在政府采购评审当中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也鼓励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政府采购的活动。四是集中清理、取消了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去年我们公布了这方面的政策,也就是从今年1月1号开始,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以及证照类等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是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积极参与各项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推进了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规范地发展。同时,支持引导商业银行、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机构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抓好去年下半年,特别是去年四季度出台的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因为这些政策在去年11月份发布,具体执行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所以要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