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表示,我国海洋环境的总体状况不容乐观,应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刘赐贵说,随着国家日益重视海洋环境保护事业,各级政府也积极采取措施,在节能减排、污染控制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出现一些好的势头。但海洋环境仍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主要表现在: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沿海各省大力实施海洋开发战略,沿海地区正面临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与此同时,我国沿海经济开发产业尚未根本得到转型,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资源消耗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给海洋环境带来污染。
受到经济开发及人类活动的影响,陆源污染物排海不断加重,我国近岸海域环境污染形势依旧严峻,海洋生态系统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缓解。“十一五”期间连续监测显示,江河携带的污染物入海和陆源入海排污口排污仍是影响我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的主要原因。受此影响,我国管辖海域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年均面积达到3.2平方公里,主要集中于大中型河口、海湾和部分大中城市近岸海域,局部区域生态系统处于不健康状态,生态服务功能受损。
另外,海洋环境风险隐患凸显。随着海洋开发强度进一步加大,近年来大量重化工产业向滨海区域集聚、海上油气开采和海洋石油运输规模也不断扩大,导致海洋开发存在一定风险,海洋溢油、危化品泄露等环境突发事件风险日益加剧。
同时,我国近岸海域富营养化也日益严重,海洋赤潮灾害仍然处于多发期。“十一五”期间,我国海域年均累计赤潮(绿潮)发现面积为1.4万平方公里。尤其是近几年来,黄海海域连续发生大面积绿潮灾害,对公众和开发活动均产生严重影响。
刘赐贵认为,要按照“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的原则,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是: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海洋服务业,推动海洋经济战略转型;综合评价海域开发利用的适宜性和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建立海岸带、近海及远海资源合理开发的战略性新布局;加强近岸海域、陆域和流域环境协同综合整治,推进沿海地区开展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试点,大力推进各类海洋保护区选划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沿海及海上主要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风险防控体系和海洋环境监测、监视、预警与防灾减灾体系;推动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