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再穷也要民生优先
●骆惠宁代表(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困难再大也要坚持民生优先理念不动摇
青海是一个在国家的资源、生态、稳定上战略地位十分突出的西部高原省份,解决好民生问题,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近年来,我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做到困难再大但民生优先理念不动摇,财政再穷但支持民生力度不减弱,以“小财政”托起了大民生。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青海公共服务欠账多,且城乡和区域之间不平衡问题突出。我们在加快发展、做大“蛋糕”的同时,注重公平分配、切好“蛋糕”,加大公共资源、公共财政向农牧区、向基层和环境更艰苦的地区倾斜,着力解决发展成果的公平性、共享性问题。
经过努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两基”攻坚通过国家验收,在全省藏区建立了一年学前教育加九年中小学教育加三年职业教育全免费制度和异地办学奖补机制,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2%,实现了青海现代教育发展史上的重大跨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逐年提高,有效缓解了基层看病难、看病远、看病贵问题。在推动城乡低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新农合、新农保五项制度全覆盖的同时,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以及孤儿保障、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制度。去年,全省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是前三年的总和。
控制物价总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当务之急。青海深居内陆,产业结构偏重,多数日用品需要从省外调运,调控物价的难度很大,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连续四年高居全国之首。我们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实施了支持农业生产、促进产销衔接等一揽子措施,去年使全省CPI由3月的9.2%逐月回落到12月的1.5%。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由低到高、不断递进的过程。我们要始终追求公平正义,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并积极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民生领域,推动民生建设取得更大进步,让青海各族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