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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城提出建幸福城市 媒体称幸福指数不是赶时髦

“幸福”,如何成为施政关键词

不能把“幸福”简单化作一个技术指标。如果和GDP考核一样,用这个指标来排队,很容易重新陷入“数字陷阱”,反倒会让幸福感贬值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继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完成时代赋予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共同创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11月8日,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向全党发出这样的号召。

“幸福”,是中国民众孜孜以求的梦想。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不懈追求。这样的共同语境,并非从今天才开始。

胡锦涛同志曾明确指出,要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同步提升”。温家宝同志在与网民交流时,则将“幸福”解读为“四心”——“让人们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有信心”。

在2011年春天的许多地方两会上,提升居民幸福感成为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抓手。例如,北京决心“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广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建设幸福广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进入2012年,这一概念进入更多省市的官方文件,成为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标。幸福广东、幸福湖北……类似表述正在成为一种趋势。2011年的数据显示,全国已有100多个城市提出建设“幸福城市”。“幸福”,已正式列入政府的责任清单之中,逐渐上升为全民意志。

“幸福”,作为抽象概念,如何测量?作为执政者,该怎样看待“幸福”这个执政目标?该如何把握百姓心中的“幸福指数”?提升人民幸福感的着力点又在哪里?

令人困惑的“幸福悖论”

“幸福指数”(GNH)是喜马拉雅山脉南麓的不丹王国1972年提出来的一个概念,并将追求该目标的最大化作为政府的最高发展目标。这个人均GDP仅1000多美元的国家,在世界幸福地图上排名第八。

人们注意到,“二战”后,西方国家的经济迅猛发展,但是物质财富的积累并没有拉动人们幸福感的同步提升。以美国为例,1960年至2000年,按不变价格,美国人均收入翻了三番,认为自己“非常幸福”的人却从40%左右下降到30%左右。即使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GDP年均增长近10%,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仍能保持8%以上的增长率,但一些国人对幸福的感知亦不完全同步。

这样的反差,似乎印证了著名的“伊斯特林悖论”,即一国的经济增长未必会换来生活满意度的改善。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林提出的这一理论,又被称为“幸福—收入之谜”或“幸福悖论”。现代经济学是构建于“财富增加将导致福利或幸福增加”这样一个核心命题之上的,而令人困惑的是:为什么更多的财富并没有带来更大的幸福?

全世界研究者的目光聚焦小国不丹。“不丹模式”促使人们反省:发展为了什么?

早在1955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在《富足社会》中提就出了“生活质量指标”这一概念,并被视作幸福指数的前身。此后,关于这方面的研究逐渐多了起来,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医学等学界都加入幸福感研究的行列。

如果说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给人类送来了GDP,那么,本世纪近几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则促使世界对于国民幸福指数研究的兴趣日益高涨。

三年前,当时的法国总统萨科齐下令设立了针对经济表现和社会进步的评测委员会,该委员会去年为改善进步评估体系提出了12项建议。

英国则创设了国民发展指数(MDP),综合考虑社会、环境成本和自然资本。

日本也开始采用另一种形式的国民幸福总值(GNC),更强调文化方面的因素。

2011年12月5日,日本内阁公布一项国民幸福指数测算试行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指数去衡量经济数据所无法体现的国民幸福感。试行方案提出将以“发自内心的幸福感”为基础,以“经济社会状况”、“身心健康”、“家族社会关系”等三大指标为框架来测算“幸福指数”,在这之下还细分了11个领域132项具体指标,将“幸福指数”数据化。比如在“经济社会状况”这一项,儿童贫困率、产假休假率,以及“对核辐射的不安情绪”等都会作为测评项目;“家族社会关系”一项中设置的题目有:“与亲属朋友的会面频率”,“是否认为应该帮助有困难的人”等。从今年开始,日本内阁府将试验性地搜集相关数据,对具体数据以及幸福指标的有效性进行考证。

在各国积极实践的同时,联合国亦于今年首次发布了“全球幸福指数报告”。关于幸福感的探索正在世界范围展开。

我国对幸福指数的研究并不晚于上述国家。首创者当推《瞭望东方周刊》和奚恺元教授。新华社瞭望周刊社旗下已形成了一个有相当影响力和竞争实力的中央级时事政经期刊集群,《瞭望东方周刊》是其中一员;芝加哥大学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行为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奚恺元,是最早系统地将幸福学和幸福指数引入中国,并在中国倡导研究城市幸福感的一位学者。2004年4月,《瞭望东方周刊》与奚恺元教授合作,对中国的北京、上海、杭州、武汉、西安、成都六大城市进行了一次幸福指数测试,随后以封面文章形式对此进行了报道。

尽管8年前的那次测试,样本还比较小,并不具备足够的可靠性,但是,以这次测试为由头,中国媒体第一次以较大篇幅关注到了幸福感的话题。“幸福感”作为一个新词汇,由此进入公众视野。

自那时以来,《瞭望东方周刊》持续关注着城市幸福感建设实践并对幸福指数进行跟踪研究。

2007年,《瞭望东方周刊》和中国市长协会《中国城市发展报告》工作委员会联合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活动,试图通过科学的标准、客观的调查、严谨的数据、全面的分析,让民众推选出他们心目中的幸福城市。

应当说,一个城市的市民是否觉得自己幸福,其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譬如职业发展、生活、交际等。因此,调查将幸福感分解为若干项具体指标,包括赚钱机会、发展预期、生活便利程度、自然环境、文明程度、娱乐氛围、交通状况、政府执政能力、人情味、生活节奏等共20个评价指标,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评价体系,通过委托专业调查公司进行入户调查、电话调查以及各地协办媒体的报纸调查和《瞭望东方周刊》官方网站进行网络调查等多种方式获取基础数据,最后采取将各指标分数加总得到总分的方式,获得总体幸福度数据。它不是政府部门层层上报的统计数数据,而是一种社会调查的反馈,虽然简单,但是比较客观,同时也回避了一些问卷设计的偏差和受调查者对问卷感知的偏差。

这项活动迄今已举办五届。在积累实践经验并加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用于全面检测城市幸福感的中国城市幸福感评价体系今年9月在北京发布,《瞭望东方周刊》联合中国市长协会举办的“2012年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活动”亦同时启动。与过去历年推选相比,今年将更加突出社会保障与民生内容。这个评价体系吸取了国内外专家的意见,涉及交通、医疗、教育、社保、治安、收入、环境、房价、人情味等22类调查指标。

令人欣慰的是,经过《瞭望东方周刊》五年多的持续调查、传播、推广,“幸福感”已成为全社会广泛认同的一个重要概念。这项调查推选活动,规模逐年扩大,参与人数、影响力快速提升。前五年中累计4.5亿人次参与,超过300家网络媒体、200家平面媒体对活动及相关事件进行了报道。调查推选活动延伸出的“关于自己所生活城市是否幸福”、“城市哪些方面的改善能让城市生活更幸福”等话题,不断出现在各大中城市主流媒体和官方网络论坛之中。百度百科“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词条显示,由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等主办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被列为最具影响力的行列。

作为负责任的主流媒体,不应满足于社会进步与时代变迁观察者的角色,还希望成为凝聚智慧与促进共识的推动者,既要负责任地记录人民的幸福感受,更有责任助推民众幸福感的建设。在已历五届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活动”中,组织者对“幸福感”、“幸福指数”、“幸福建设”等有了更多的感受和体悟。

“幸福”不是时髦,而是执政理念

在多个地方编制的“幸福指数构成”或“幸福感统计指标”中,可以看到,“幸福指数”一般分为客观和主观两部分,前者包括健康与基本生存福利、经济福利、社会福利、文化福利、环境福利等,后者包括人际关系、家庭氛围、社会信心、自我情绪管理等。

同时,“优化城市环境增强市民幸福感”,“用提高劳动者幸福感来留人”,“抓紧教育、卫生、社保等七项民生工程,努力提升百姓幸福感”等等新闻也时常可见。

一些地方还提出了种种“幸福工程”的概念,其良苦用心不容怀疑。但,幸福感不该是一只时髦的“筐”,什么都能往里装;幸福感也不是一枚闪亮的标签,贴到哪里哪里亮。

从科学发展到和谐社会,再到幸福中国,从以人为本到统筹协调,再到注重改革发展成果共享,这是一种执政理念和价值观的递进,是面对复杂的利益变动格局、面对多重的社会转型矛盾、面向未来中国富民强国道路的必然选择。

每一个重要理念的提出,都提供了新的执政资源,需要执政者倍加珍惜,如果运用失当,变成套话、空话,反而会让民众生厌,甚至造成政府公信力减退,百姓“被幸福”的感觉往往由之产生。

还可以看到,一些地方尝试推出“幸福指数”,用来考核干部政绩。相比以往仅以GDP单一指标进行考核来说,这算是个进步。可随之而来的考验,将会是如何避免“幸福指数”不走“GDP崇拜”老路。

其实,无论GDP还是“幸福指数”,指标本身无关对错,重要的是如何使用这些概念和指标,想用它们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比如,GDP若成为考核干部政绩的唯一指标,则可能异化出一些扭曲行为。

“幸福”有自己的特殊规律。它是一个综合的主体感受反应的集束指标,因此,单一元素的突进,也许在提升幸福感上的作用并不明显,而单一元素的塌陷却常会给“幸福感”带来滑坡效应。

让百分之百的民众都感到幸福,是绝对理想的目标,现实中是极难做到的。要做的是让“幸福指数”稳定地保持在一个较高比例的良好区间之内,即让绝大多数民众感到幸福。

观察过去五年的调查结果,可以发现,“幸福指数”并不是可以像GDP一样长期保持线性增长的,也并不适用于对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进行排队和比较,不宜像关注GDP那样一味地强调“幸福指数”持续增长的幅度及不同地区所处位次的变动。

有的地方每年发布“幸福指数”,对所辖的县(市)区进行排序,甚至机械地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指标,这样,“幸福指数”就可能成为新的政绩工程。如果和GDP考核一样,用这样的指标来排队,容易重新陷入“数字陷阱”,反倒会让幸福贬值。

不能把“幸福指数”简单化作一个技术指标。“幸福指数”绝不是赶时髦,而是一种执政理念。“幸福指数”的更大意义在于“诊断”,帮助政府发现政策制定、施政过程中的问题。提倡对幸福感的关注,意味着从单纯追求发展速度转向把更多的政策、资源投向民生,这原本就蕴涵着对地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自觉性的呼唤,希望让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更加深入人心。

基于民生,但不能止步于民生

作为执政党的政治宣示,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了这样的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的解读是,“一个是经济总量指标,一个是人民生活指标”,“尤其是将人均收入翻一番指标写入党代会报告,分量更重,彰显出今后我们更注重老百姓生活幸福度。”

“你幸福吗?”前不久一个简单的问句搅动着国人,引发了人们对幸福的深入思考,公众纷纷在网上“晒”出自己的幸福观。

首位的是基本生活保障。有网民提到,在影响个人幸福的最重要变量中,前三项分别是就业、婚姻和教育。有调查显示,在影响中国居民幸福感的19个因素之中,前五名依次为家庭和谐、健康、子女教育、生活安全和医疗服务。这一结果表明,要提升幸福感,政府首先要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社会保障条件。

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所指出的,“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在基本生活保障之外,公众的幸福感受还包括诸多非民生因素。比如公民权利行使,包括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比如民主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渠道顺畅;比如社会公平正义;等等。如果一个社会的多数人把自己划入弱势群体,幸福感就无从谈起了。

过去五年的城市幸福感调查,呈现出这样的结果:城市的经济增长速度并不能完全体现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程度,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主观幸福感的高低,往往取决于诸多与经济并无直接关系的因素。人情味、赚钱机会、生活便利程度、建筑美观程度、自然环境等不直接被经济指标所囊括的“软性”因素,对一个城市的幸福感都会产生影响。比如人情味的幸福感每增加1个单位,城市总体幸福感就会增加0.3个单位;而赚钱机会、生活便利、建筑美观、娱乐、城市发展等因素,每增加1个单位,对城市总体幸福感的贡献是0.15个单位。

透过数以万计的问卷调查样本,亦可发现,收入不高未必不幸福,收入很高也未必幸福;有些中小城市,幸福感高于大城市;有些地方,GDP连年上升,幸福感却在降低。

数以万计的调查结果更证明,幸福感并非难以捉摸,一个城市的执政者可以通过很多抓手,改变一个城市的“幸福环境”,调配一个城市的“幸福底色”:

比如,尽可能地出台各方面政策措施推动经济发展,并使广大民众在改革与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比如,出台各种政策措施保护好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缩小各类差距,最大限度地降低跨越式发展中部分民众可能产生的失衡感。目前,一部分人中存有的不幸福感,就与贫富差距过大有关联。幸福不幸福,是相对的,主要来自比较。例如,一些屡屡被曝光的垄断企业的超高工资、超高福利,以及诸如“豪华吊灯”、“天价烟酒”等个案,往往会令本来感觉幸福的人们凭空生出挫伤感。

通过几年来的调查可以强烈地感受到,幸福内涵丰富,超越了经济增长;幸福基于民生,但不能止步于民生。幸福学研究显示,当一个国家中的大部分人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时候,发展经济无疑会提高人的生存率和幸福感;而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经济与幸福的边际效应就会减弱。

做好民生工作能够为提升幸福感创造条件,但还不能完全等同。幸福是一个人的主观感受,政府不太可能单方面决定公众的幸福程度,但能够在创造包括民生、政治、文化、生态等因素在内的丰富环境上展开作为,从而影响公众的幸福感知。值得注意的一个积极信号是,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并第一次提出了“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这体现了中国人对幸福的新追求,也为幸福中国建设添加了更加丰富的内涵。

建设幸福中国之魂

观察近些年的舆论调查可以发现,民众最关心的社会问题中,排在前列的总有贫富差距。当前中国的社会流动和阶层分化提供了大量让人们比较的情境,让一些人体会到不公平的焦虑。

在中国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可以触摸到的幸福,是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就是生活有奔头,梦想能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天的幸福已不再只是个人感受,而是正在变成社会的行动、国家的行动以及政策的导向,政策的制定正在谋求更多使人幸福的制度环境,包括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社会安全感和制度预期。

收入分配公平、发展机会公平、司法公平……公平是一种社会氛围。不少人即便没有直接遭遇不公平事件,但也会受到不公平事件引发的社会舆论氛围的感染。

有了基本的社会公平,才能谈到幸福。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年轻群体比如“蚁族”、“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对幸福不幸福的感受更加敏锐。如果理想与现实长时间冲突,如果社会结构板结化阻塞了上升通道,可能使他们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酝酿群体。对一些人群的调查中可以感到,他们会把自己的处境与社会不公联系起来,而这些人群在网络上相当活跃,他们在是否有好的幸福感的发散上,影响力更强大。

关乎幸福感、尊严感等精神层面的东西,需要在一定的价值观体系中自下而上地自发体会。执政者所能做的,是营造一个宽松、积极、健康、向上的氛围和空间,同时从自身做起,在政府工作中首先倡导和践行诚信与公平。

幸福,或许每个人的期待、感受、理解会有所不同,但是,人们会赞同这样的观点:让绝大多数中国人感到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如今,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已然成为党和政府最为关注的主题。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为了保障人民的幸福指数水平,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人们的收入,中央政府连续出台了包括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在内的与人民幸福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系列措施。这些政策与措施折射出的正是极富凝聚力、感召力的执政理念——以人为本,使十几亿人能够共同拥有发展的机会,共同提高发展的能力,共同提高发展的水平,共同分享发展的成果。

也有观点提出,造成一些人幸福感缺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信仰缺失,传统的伦理道德被撕裂,新的金钱崇拜又让人疲惫空虚。因此,要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推动文化和价值体系建设,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

2011年的四五月间,《人民日报》曾连续刊发五篇“关注社会心态”的系列文章,就非理性心态、弱势心态、异质思维等做了一些探讨,颇令人瞩目。社会心态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水”,微妙而又多变,无形而又强悍。治水则宜疏不宜堵,“幸福感”建设如同一条导流渠,能起到降压泄洪之功效。

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稳定发展需要有核心价值体系来支撑。在社会思想更加多样、社会价值更加多元、社会思潮更加多变的当下,坚持主流价值观引领社会前进方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显。

从“两手抓”的精神文明建设,到先进文化教育,再到核心价值体系,相对物质文明建设而言,精神文明建设需要加强。原因在于,从广义角度而言,价值观是人们关于好坏、得失、善恶、美丑等具体价值的立场、看法、态度和选择。

实际上,幸福感的一个重要来源,是精神领域的满足,是价值观的认同。和谐的人际关系、真实的情感交流、良好的社会风尚、健康的生活方式,是人们获得幸福感的保证。如果把财富追求放在第一位,把物质满足作为唯一的价值尺度,相信绝大多数人最终都不会感到真正的幸福。财富追求受种种外部条件的限制,物质满足永无止境,而我们面对的又是一个资源短缺的世界。

党中央已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到“兴国之魂”的高度,这应当是“建设幸福中国之魂”。

民众是建设幸福社会的主体

幸福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是否感到幸福,既取决于一些基本物质条件是否得到了满足,也取决于其内心是否愉悦,精神追求是否得到了满足。而影响“幸福施政”的主观指标,如人际关系、家庭氛围、社会信心等,也令一些人担心“被幸福”。在幸福社会建设中,如何处理好“政府主导”与“民众主体”之间的关系,如何让政策措施与群众的真实感受不发生脱节,是对执政者的新考验。

幸福不幸福,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子。如果一个地方政府的执政者,满足于在幸福感、幸福指数上自说自话,甚至造假,它的后果可能比GDP造假的后果更恶劣。

民众永远是幸福社会建设的主体,幸福不幸福,关键看老百姓怎么评价。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活动每年搞的调查,问卷上的每一个问题,都是让群众就城市的某一方面打分,是满意、基本满意还是不满意;给幸福城市的市长颁奖的,也是普通市民代表。

可以说,民意是幸福感的决定因素。建设幸福中国,永远离不开民众的参与。幸福感,是民意的晴雨表。从这个角度看,如果把人民的幸福感作为工作重心,会对执政理念、执政方式的转变,提出很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幸福取决于每一个人的思想和行动——个体不仅是幸福的分享者,更应成为共同幸福的缔造人、建设者。就像十八大报告中所讲的“全党全国人民行动起来,就一定能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这样的缔造与建设,一个相当重要的基础是对未来的期待和信心。在我们的调查中,“发展预期”是提升幸福感的一个重要因素。2009年,在将县级市也列入幸福感调查序列之后,就有一个意外发现:离开“北上广”的年轻人,在发达地区的小城市里,也会找到更实在的发展期待,而这些小城市的幸福感和活力也因此增强。

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成功,正是因为大家对中国的发展有共识,对中国的前景有认同。今天的中国社会,虽然有种种不同的利益诉求,有不同的期望和想法,但聚合人们认同的东西客观存在,那就是中国在向前、在发展,任何个人都应当会在中国发展之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和机会。

有学者称之为“中国梦”。没有这个梦想,我们对于幸福感提升的努力就不可能获得切实可行的路径。如果对社会发展方向缺少共识,难免就会出现幸福感的低迷和消极“抱怨文化”的盛行。

十八大报告为八年后,也就是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五类目标,就是距今很近的“中国梦”。

对于政府和社会而言,要找到不同诉求和期望的“最大公约数”,要告诉每一个成员:社会正在向什么方向走,有可能给你提供怎样的空间,让你自己去追求个人的发展;你的付出、你的贡献,将会获得怎样的回报。要给个人明确的信息:幸福并不意味着任何期望都可能得到满足,但它意味着你的期望有实现的可能和路径,未来正在召唤和期待你的努力。

执政者有责任激励并呵护人民的愿景。保持明确的发展方向、稳定持续的政策、公开的信息披露,公众就能回报以信心和良好预期。而信心,比黄金还珍贵。

2011年城镇化率首次超过50%,这是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的转折点,实现中国社会结构的大变迁。城镇化提速是中国经济突飞猛进的主要原因之一,但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停车困难、收入差距扩大、劳资关系紧张等城市病,也对社会管理、创造幸福提出新的难题,哪一条搞不好都会影响幸福的感受。

所有这一切,都对执政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中国社会正处在内部结构大变动、利益格局大调整的过程中,如何使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保持和谐稳定,如何让生活更美好,让民众的生活更幸福,是一道永恒的考题。

应当说,在复杂的现实环境下,面对两个“百年目标”,幸福建设的探索还要付出更多的心血。从执政者到公众,需要达成共识,理性冷静面对,不执著于统计数据,不止步于民生工程,也不简单地苛求“幸福指数”直线飙升。

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没有终点、没有上限,只有持之以恒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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