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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奇:破产不难听而是调整手段 民间借贷和集资诈骗区别在“骗”

齐奇接受本网专访

  浙江在线北京3月12日讯 ( 特派记者 童俊 叶海 吴晛 覃达林 ) 如何对困难企业差异化对待,驰名商标如何保护,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有什么区别?

  带着这些问题,3月12日,本网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

  “破产”不难听而是很好的调整手段

  “今年是一个困难期,涉案的困难企业会比较多。”齐奇说,从全省法院受理的案件情况来看,一二月份比去年同期有了明显增长。

  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政府和法院都提出来要依法帮扶困难企业,但不能一概帮扶,一股脑儿给资金、给优惠,要有所区别对待。就是“能活的”要依法帮扶,“当死的”必须有序退出。

  齐奇解释,“能活的”指有市场有前景,订单和用工较多的涉案困难企业,要帮助调解纠纷、维持生产、渡过难关,依法保障有效生产力,防止因司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当死的”是指可淘汰的或者可重整重组的困难企业,依法走市场化破产的道路。尤其是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企业就要退出市场,破产清算。

  另有一些亏空巨大、资不抵债,但有部分优质资产的企业。如果靠政府给优惠、给资金支持,政府既力不从心,对其他企业也不公平,可以采取破产重组,资金重新组合,换老板,重新生产经营,才能实现有效资产的重整和再分配。

  齐奇担心的是,目前有些地方的领导对企业破产的认识,还是比较模糊的,认为“破产”的名声很难听,如果企业破产多了会影响地方的形象,影响发展的环境等。

  他希望通过媒体来加强宣传,破产不是难听的事情,企业依法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很正常的现象,是一个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消除泡沫,实现资产的重整和再分配的重要调节手段。要依法淘汰落后企业,因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商标权纠纷关键在是否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

  前段时间,苹果与唯冠的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案在网上炒得很热。

  驰名商标的抢注问题再次成为焦点。

  对此,齐奇说,要鼓励企业、公民去注册商标,这是培养知识产权的意识。

  但是社会上出现了专门对准名人、名企来抢注的现象,从程序上说,只要没人注册过,注册还是有效的。

  所以不少企业在美国注册了,在欧洲注册了,在香港也注册了,但在浙江没有注册,就被人抢注了,导致纠纷不断。

  通过类似商标之争后,一些国外知名企业都老老实实地跑到各个省市去注册。

  齐奇强调,法律中还有一条,如果注册商标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按照WTO世贸规则,是要受到保护的。如果再被抢注,那就是无效,而且是带有恶意的。

  尽管没有到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但已经被当地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则是受保护的,但需要马上去注册。但是没有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企业就得老老实实地向注册人进行购买。

  齐奇说,这类官司近年来浙江也出现了很多,不少都是恶意抢注。

  民间借贷和集资诈骗区别在“骗”和“对象”

  “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主要区别在‘骗’字。”齐奇分析,集资诈骗借来的钱根本没有用于经营,根本不准备偿还,而且虚构投资经营的幌子,再用后面骗的钱抵前面的高息,越滚越大,其实始终没有用于生产经营。而民间借贷,显然是为了投资经营。

  还有一个区别就是对象。齐奇说,正常的民间借贷,一般是特定人之间的借贷。比如咱们是朋友,我借给你30万,你还给我30万,顶多带一点利息。而集资诈骗采取了非法吸储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吸收存款,回报以高额利息,就是违法了。因为,能够开银行吸收存款的,都是要经过批准的,个人怎么能开“银行”呢?

  “集资诈骗和民间借贷是两回事,这个要搞清楚,一些民营企业家其实不用担心。”齐奇说,企业家通过民间借贷,借钱用于投资经营,不可能被硬套上集资诈骗的罪名,不属于刑罚处理,而是属于民法调整的,与集资诈骗有本质的区别。

  如果只是用于经营的摊子铺得太大,支付的利息又比较高,再碰到金融危机,资金链断裂了,还不出来,资不抵债,这种情况叫经营亏损,法律上的出路就是依法破产,实行企业破产重组或者破产清算,而绝不是集资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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