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9日电 海军纪律检查委员会原专职书记刘友法同志(副大军区职),因病医治无效,于6月2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刘友法是江苏省灌云县人,1940年入伍,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他历任文书、书记、连副政治指导员、学员、干事、巡视员、秘书等职。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副教导员、教导员、股长、团政治处副主任等职,参加了苏北宿东遭遇战、大伊山阻击战、陇海线阻击战、苏北沭淮路黄庄战斗、盐阜区沟湾墩攻坚战、东沟益林战斗和济南、淮海、渡江、上海等战役战斗。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科长,华东海军政治部组织部抚保科长、组织科长,团政委、海军舟山基地后勤部政委、华东海军后勤部干部处处长、东海舰队干部管理部副部长、东海舰队政治部干部部部长、舟山基地政治部主任、驻中央统战部军代表、中央国家机关统战系统军管组组长、中共中央统战部主要负责人,海军烟台基地政委、旅顺基地政委、海军政治部主任等职,为部队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刘友法是中国共产党第九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共第十三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四、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他1988年被授予海军中将军衔,曾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和独立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