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
券商同业拆借市场准入条件放宽
2007年07月10日 10:54:3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同业拆借管理办法》,8月6日起实施。这是近10年最重要的同业拆借管理政策调整。《办法》扩大了同业拆借市场参与者范围,将从现在的10类增至16类;同时,放宽了证券公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条件,仅要求“应在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前最近两个年度连续盈利,同期未出现净资本低于2亿元的情况”。 根据《办法》规定,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6类非银行金融机构首次纳入同业拆借市场申请人范围。其中,保险公司应在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前最近4个季度连续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20%以上,其他5类公司在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前最近2个年度连续盈利。目前,央行正在拟订这6类金融机构的准入审核规则。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扩大同业拆借市场参与者范围,有利于促进资金供给和需求主体多元化,增加同业拆借交易的活跃程度,并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实现市场分层有序发展。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
郭凤琳
编辑:
余伟刚
|
404 Not Fou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