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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如超生不能做人大代表
2007年07月10日 17:01:5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2007年7月10日,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稳定生育政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图为于学军回答网民问题。中国政府网姚勇摄 新华网北京7月10日电10日下午,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稳定生育政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他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如果超生,不可以做人大代表等。他说,“你作为社会公务人物,你有了违法的纪录,不遵纪守法的人怎么可以做人民的代表?” 于学军说,对于目前相当一部分富人、名人超生问题,全社会都应该管。于学军同时表示,他们正在和有关部门协商办法,将超生人员的行为纳入不良行为的记录中。其他的措施也正在和有关部门协调之中,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措施会付诸实施。 【直播】
来源:
中国政府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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