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7月11日电(记者吴宇)截至今年6月底,长江三角洲区域通关改革的范围已扩大至12个省区市,国内更多区域和企业的外经贸潜力和优势得以进一步释放,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开展进出口的企业已有628家。
记者从上海海关了解到,2005年底启动的长三角区域通关改革试点,主要包含两项内容:一是简化和规范转关运输监管,二是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改革的目的是突破行政区域限制,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提升货物通关效率。
目前,这一通关改革的范围已从长三角扩大至12个省区市,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陕西、河南、宁夏以及上海和重庆,形成了沿海口岸与中西部口岸功能延伸、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据上海海关副关长闻学祥介绍,长三角区域通关改革从转关运输开始。近一年半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四大直属海关改变了过去由人工逐票审核、逐票放行的传统监管方式,对转关运输实施计算机自动化处理,提高了转关效率。
今年1-5月,仅上海口岸就监管了55.96万批转关货物,50.03万标准箱,转出税款117.63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1.87%、34.09%和25.65%。
过去,转关运输需要“两次申报、两次放行”,费力耗时,企业意见比较集中。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作业模式后,企业向属地海关申报进口或出口,在口岸海关办理验放手续,跨关区通关实现了“一次申报、一次放行”,简化了手续,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促进了物畅其流。根据浙江125家试点企业的反馈,海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作业改革使试点企业的平均通关效率比过去提高了四成,物流成本下降了二成。
据了解,目前长三角区域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货物,基本可实现当天申报、当天放行。今年1-5月,上海口岸验放此类货物共计6375批,总货值11.72亿美元,涉及关税1.13亿元人民币,增值税4.79亿元人民币。
据闻学祥介绍,目前,信誉评级为A类以上的外贸企业均可向属地海关申请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下一步,长三角区域通关改革试点企业可望扩大至B类企业,通关改革区域将扩展至全国。
长三角地区现有国务院批准的一类口岸35个,包括19个沿海港口、10个内河港口、5个航空港和1个临时铁路口岸。作为全国口岸资源丰富的区域之一,长三角口岸已与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个港口、600多家船公司建立了贸易往来。2006年,苏、浙、沪两省一市的口岸贸易量达7147亿美元,占全国对外贸易总量的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