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12日宣布,对7月初被列入“流域限批”的5个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4家企业涉及的8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由环保总局和监察部联合挂牌督办,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这些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分别是: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不执行环评、“三同时”案,巢湖鑫泰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含山县皓天铸业有限公司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案,河北省沧州市河北小洋人乳品有限公司不执行环评、“三同时”、违法排污案,河南濮阳经济开发区、河北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甘肃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东省莘县工业园区、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邓庄镇和景毛镇的工业相对集中区不执行环评、“三同时”案。
环保总局要求相关省的环保部门督促地方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取缔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当地环境的应淘汰落后工艺,责令当地环保部门对未履行环评审批和不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立即停产整治,依法处以罚款,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监察部要求相关省和监察机关要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客观公正地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记者武卫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