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涡阳县一犯罪团伙强奸、轮奸妇女40余人,并强迫部分受害人卖淫,其中多为中学生和未成年少女。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15日判处这一罪行累累的犯罪团伙首犯死刑,4名成员死缓、5人无期徒刑,其余33名成员也被判刑。
记者从亳州市了解到,这一特大犯罪团伙的成员中有41人是青少年,犯罪时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3岁,有的是在校学生。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04年夏至2006年,郭洪振、孙靖康等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两劳”回归人员,在涡阳县的洗浴中心、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作案56起。他们以请客吃饭、谈恋爱等手段为诱饵,在饮料、啤酒里下麻醉药使被害妇女昏迷或灌醉被害人,或直接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对多名女青年实施强奸、轮奸,40余名妇女受害。部分受害人在这一犯罪团伙胁迫下,不得不在当地或到外地省、市卖淫。这一团伙还多次实施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手段令人发指。
7月15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容留卖淫罪、嫖宿幼女罪、强奸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等八项罪名判处犯罪团伙首犯郭洪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靖康等4名成员被判处死缓,另有5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犯罪分子被判处6年至2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