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17日公布的《OECD中国环境绩效评估》报告提出,中国“环境政策实施的最大障碍在地方”,因为“地方领导的政绩考核目标、提高地方财政收入的压力和对当地居民有限的责任与义务,都使得对经济发展的考虑优先于环境问题”。
“OE CD中国环境绩效评估”项目开始于2005年,目前报告已经全部完成。17日,经合组织和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OECD中国环境绩效评估》报告。
报告提出,中国在环境政策的实施方面做了大量努力,建立了一整套的法规体系、经济手段和政策手段来促使社会和公众关注环境问题;在地方层面,已经建立鼓励实施环境政策的措施和奖励机制;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开始重视公众对高质量环境的需求,并认识到良好的环境质量给社会和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益处。
报告同时提出,中国的上述努力还不足以应对经济快速增长所带来的环境压力和挑战,也不能获得污染削减和自然保护所带来的潜在经济收益,原因主要就在于环境政策的实施存在问题,缺少有效性和效率。
为此报告建议中国增强实施环境政策的有效性和效率,进一步将环境因素纳入经济综合决策之中: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针对产品和工业、能源设施的环境法律法规,加强监测、监督和执法能力;加强对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能力;努力促使地方领导对上级政府和当地群众承担更多的环境责任;强化综合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使其成为一个污染预防和控制的更加重要的手段;扩大排污收费、使用者收费、排污交易和其他经济手段的使用范围,加强其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