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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工程腐败”十部委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
2007年07月17日 19:05:3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北京7月17日电(记者 张毅)记者17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按照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商务部、民航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做出部署,从源头上防治“工程腐败”。 《意见》提出,2007年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二是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三是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 《意见》提出,要完善资格预审制度,研究科学合理的资格预审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利用资格预审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现象的发生,遏制利用资格预审搞假招标或围标串标。 《意见》强调,要着重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监管。改变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的倾向,加强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的全过程监管。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将选取3个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意见》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机构,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招投标举报投诉,要认真受理。 《意见》说,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要加大对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查处力度。监察机关要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案件线索移交制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等违纪违法案件。 《意见》指出,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不仅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招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逐步构建统一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商务部、民航总局、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了2007年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具体落实措施和工作要求。>>>>详细
审计署26日发布的2007年第2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对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及投资效益情况的审计结果。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项目违反招标投标、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规定;一些地方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违规征地,截留、挪用和长期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损害农民利益;部分项目建成后,未达到预期经济效益,难以按期还清贷款。>>>>详细
新华社7月15日报道,广西最近规定,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将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这一规定当是“有的之矢”。近年来,在一些地方的招投标中,怪现象层出不穷:有的政府招标采购,采购来的往往价不廉物不美。有的项目投标,中标者水平之一般常常出人意料。有的公开招标尚未开始,谁中标谁“陪绑”早已知晓…… >>>>详细 业内人士揭露招投标工作违法操作的八大手法 在刚刚结束的“四川省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座谈会”上,记者从与会专家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那里了解到,一些企业在招投标工作中以违法违规操作规避监督的八大通常手法: 手法一: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搞邀请招标。 手法二:直接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手法三:不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手法四:不依法制作招标文件。 手法五:不依法评标。 手法六:不严格按法定时间和程序招标。 手法七:不依法订立和执行合同。 手法八:操纵招标结果。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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