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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14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
2007年07月18日 19:01:3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碳酸钙口服混悬液等14种药品(化学药品2种、中成药12种)转换为非处方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 关于碳酸钙口服混悬液等14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7]4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要求,经国家局审定,碳酸钙口服混悬液等14种药品(化学药品2种、中成药12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现将转换的14种药品名单(附件1)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予以公布,请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和国家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 附件:1.转换为非处方药的14种药品名单 2.碳酸钙口服混悬液等14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 转换为非处方药的14种药品名单 一、化学药品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组成) 分类 1 碳酸钙口服混悬液 甲类 2 硝酸咪康唑阴道软胶囊 1.2克 甲类 二、中成药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组成) 分类 3 银翘解毒软胶囊 每粒装0.45克 乙类 4 抗菌消炎片(薄膜衣片) 每片重0.51克 (相当于原药材1.0克) 甲类 5 复方双花片 每片重0.62克 乙类 6 小柴胡泡腾片 每片重2.5克 甲类 7 湿毒清片 每片重0.5克 甲类 8 骨疏康胶囊 每粒装0.32克 甲类 9 牛黄蛇胆川贝软胶囊 每粒装0.3克 乙类 10 金鸡化瘀颗粒 每袋装10克 甲类 11 肺宁口服液 每支10毫升 甲类 12 固本止咳膏 每瓶装(1)150克,(2)280克 甲类 13 连花清瘟胶囊 每粒装0.35克 甲类 14 祖师麻关节止痛膏 7厘米×10厘米 甲类 国家药监局:非处方药标签必须提示患者阅读说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非处方药说明书和标签管理。非处方药标签必须印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的忠告语,其内容不得超出其非处方药说明书的内容范围。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意见稿)》公布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06年立法计划,经过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起草工作已基本完成。药监局近日公布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请于2006年11月5日前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
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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