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8日电(记者刘奕湛、吴晶)有关负责人18日在教育部门户网站进行在线咨询时表示,中等职业学校要为国家助学金发放建立专门档案。
这位负责人指出,为了保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上,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助学工作;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电子注册,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国家规定,在国家助学金审批过程中,所有中职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在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和校内公示后,都需将材料送同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汇总、审核,然后再报有关部门审批,这样可以从制度上有效防止重复领取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发生。
这位负责人强调,国家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今年秋季,新的国家助学政策正式实施,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数将达1600万人。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每生每年资助标准为1500元。
这位负责人说,中职学校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对于个别所在地没有银行的学校,经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学校可以从方便学生的角度,采取灵活的支付方式,但必须确保国家助学金按月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