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7月21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这是在近年来中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银行信贷增长过猛、流动性过剩问题依然突出的背景下,央行今年第三次,也是自2004年以来第六次上调银行基准利率。六次利率上调基本情况如下:
自2004年10月29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1.98%提高到2.2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5.31%提高到5.58%;
自2006年4月28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5.58%提高到5.85%,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自2006年8月19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2.25%提高到2.52%,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5.85%提高到6.12%;
自2007年3月18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2.52%提高到2.79%,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6.12%提高到6.39%;
自2007年5月19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2.79%提高到3.06%,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6.39%提高到6.57%;
自2007年7月21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06%提高到3.33%;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57%提高到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