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市场经营主体为维护和增进共同利益、在自愿基础上成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具有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可以将会员的各种信息和诉求收集整理后理性地传递给政府,并将政府的农业政策传达给会员。借助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政府可以通过较少的投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比较全面、真实的信息,又可以通过协会的帮助促进政府政策的顺利推行。同时,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帮助政府决策方面也能发挥独特的作用。协会对所从事的行业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既了解会员意愿,又了解国家发展状况。协会参与政府决策,不仅有助于避免一些决策失误,还能够促进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制。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作用在于:一是把一家一户的小生产联合起来,使其参加整个组织或系统的分工与协作,可以有效增强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解决农业小规模生产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之间的矛盾,获取规模效益。二是为农民的专业化生产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有利于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例如,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种植习惯、经济基础等确定适合当地发展的产品以后,可以通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注册集体商标、地名商标,通过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三是加强会员自律,协调协会的内外部关系。农业生产的分散化和非组织化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可以利用组织手段协调农户关系,规范农户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可以利用其行业代表身份,协调会员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可以统一、协调会员的集体行动,争取比较有利的市场竞争和谈判地位。
农民利益表达的有效渠道。农民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但分布比较散,组织化程度不高,其意愿的充分表达和利益的有效维护较为困难。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作为代表和维护会员权益的组织,能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要求、建议和意见,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协会通过集中“过滤”原来分散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个体意愿,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内形成和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同时,协会通过规范和约束农民、农业企业、农产品市场的行为,化解行业内外的矛盾,维护农业市场秩序和相关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
参与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组织保障。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越来越直接的国际竞争需要把分散的从事小规模生产的农户组织起来,共同致力于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代表农业经营者参与国际贸易,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独特作用:首先,为政府制定行业保护政策提供依据。协会作为专业性组织,了解世贸组织规则,熟悉国外政府对本国同行业实施的优惠政策和保护措施,了解国外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最新发展动态,熟悉国内行业发展情况和面临的主要问题,了解农产品经营主体对政府的要求和呼声。它们可以利用这些优势,协助政府制定农业保护政策和法规。其次,协助政府实行“三箱”政策。世贸组织中的农业协议允许成员国采取农业国内支持政策,即“绿箱”、“黄箱”、“蓝箱”政策。协会可以利用其组织优势,协助政府实施农业支持政策,增加政府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三,协调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我国一些农产品出口企业经常以竞相压价销售的方式进入国际市场,这不仅损害整个行业的利益,而且容易遭到进口国的反倾销诉讼。协会可以在反对价格垄断、保障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制定和实施统一价格协调制度,实行最低限价制度,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做好价格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并对扰乱农产品销售市场秩序、竞相压价的会员实行制裁。第四,协会代表行业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抵制国外企业在我国倾销农产品的行为。
推进农村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职能需要相应调整,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和手段需要变革,即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由部门管理转向行业管理,由以管理为主转向以服务为主,把不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能还给社会。这就需要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在政府与农民之间,同样需要社会中介组织承接政府转移的相关职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对协会组织的管理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贯彻“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原则,实行自愿组合、民主管理,使成员真正当家作主。在协作经济区内实施民主管理制度,可以使广大农民在经济活动中养成行使民主权利、进行民主管理的习惯,增强民主管理意识,提高民主决策能力。广大农民在参与协作经济活动过程中,能逐渐体会到合法守序、诚信经营的重要性,依法维权的意识也会加强。同时,协会深入农民群众,联系当地实际,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尊重农民意愿,集中农民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供群众选择,并在为群众所接受的基础上及时采用,这不仅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且有助于推进农村民主管理进程。(湖南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吴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