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这条题为“‘纸馅包子’为虚假报道,北京电视台道歉”的新闻,让笔者震惊无比。
7月8日那则所谓“纸馅包子”的报道笔者是看过的。荧屏上,几十平方米的小黑屋子,黑屋子里一人多高的废纸箱以及从泡纸箱到制成包子出售的全过程,所有细节都那么翔实,谁能想象自己看到的竟全是假的?
坦白地说,作为一个有着二十多年从业经验的记者,笔者深为自己完全看不出那个假报道的破绽而汗颜,更为自己的同行里竟有如此骗子而羞愧。
诚然,媒体出现假新闻并不是只有这一回。近年来,虚假报道甚至大有成公害之势,如松原孕妇怀五胞胎、某副市长出狱卖烧烤等等,但那些大多为记者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所致。而“纸馅包子”则不同,其炮制者訾某显然是恶意造假,前者虽不该被原谅,可究竟只是采访作风问题,而訾某,那分明是诈骗犯罪!
现在,造假者虽已被刑拘,北京电视台也向社会道了歉,但此事的恶劣影响却显然很难像一阵风似的一刮而过。一方面,人们恐怕再也很难放心吃包子了——谁敢保证这则假新闻不会给一些不良商贩提供某种“借鉴”并制出更恶心的包子来呢?更重要的一方面,此事对媒体的公信力伤害至深——谁能保证现在鱼龙混杂的记者队伍里不再出现第二个、第三个訾某?
这可能是更严峻的一个问题。毫无疑问,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党的新闻工作者”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闻从业人员”,“记者”这个曾经神圣的称谓如今已变成一种职业,聘用制成了不少媒体、尤其是电视媒体主要的用人机制。如“纸馅包子”一样的多起假新闻均为聘用人员所为的事实已清楚地表明,在媒体全面走向市场、越来越多的记者已是“市场人”而不再是“单位人”的今天,如何管住记者,从源头上保证新闻的真实性和媒体的公信力正在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
这一点,有关部门显然也很清楚。在中国记协就“纸馅包子”所发的通报中便明确要求要把好进人关和用人关。可是,用什么来“把”呢?
曾有人提出过像律师、医师、会计师等职业一样,给记者职业也搞个准入制,可没有类似《律师法》、《医师法》、《会计师法》的法规作前提和保证,所谓“准入制”恐怕很难管得了职业道德上的事。
那么,是不是该考虑为“记者”这个职业立法了呢?在笔者看来,这可能是治本之策。虽然法并不能杜绝违法者,但至少可使执业者头上始终有个“紧箍咒”,有所顾忌。